首頁 大宋好官人

第十二章:享受

來財今年才九歲,年幼時營養不好,就算是進了張家兩年多快三年了,也還是瘦瘦弱弱的。手不能提,肩不能扛,要不是便宜,張根富才不會要——對了,這事不歸張根富管,是一個叫“通叔”的管家買進來的。據說這“通叔”是張正書便宜老爹的書童,後來就做了管家。這“通叔”很喜歡來財,也許是看到當年他自己的樣子吧,甚至“來財”這個名字,也是“通叔”起的。

聽得張正書的叫喚,來財在屋裏應了聲:“小官人,小的來了!”

“我要沐浴,準備浴湯吧!”

張正書淡淡地說道,他鍛煉了小半天,身上早就出汗了,難受得緊。

“小官人,小的這就去讓人準備。”來財好似一陣風一樣衝了出去,差點沒摔倒,深怕被張正書叫住一樣。

張正書無奈地看著他離去的背影,心中想:“我有那麽可怕嗎?”

來財跑出這小院,才鬆了口氣。說實話,來財對這個小官人的感觀不太好,因為他曾經見過這小官人是怎麽欺負“養娘”的,故意把衣服沾染了墨汁,讓人家“養娘”洗了整整一天都洗不幹淨,最後挨了罵。這張小官人還沒心沒肺的在一旁笑……好吧,來財是喜歡上了那個懂事的“養娘”,甚至還想著有一天賺夠了贖身的錢,然後懇求張員外放人,好成家立業。沒辦法,窮人家的孩子就是這麽……早熟?

有宋一代,賤民階層並不多,除了樂戶之外,就是家仆和婢女了。家仆和婢女,在這時候是有很多種稱呼的,看主人家喜歡叫什麽。比如婢女,可以叫養娘、婢仆、僮仆、人力、女使等。有意思的是,宋代和唐代不一樣,唐代的家仆婢女一旦賣身,就是終身是賤民了。但宋代不一樣,就算是家仆和婢女,也轉為了以契約為依據發被雇傭的仆人。

這些家仆婢女,原本都具有良人身份的。所以呢,在合法雇傭期間才地位卑賤,因為人身自由已經沒有了。但宋代律法規定了,家仆雇傭期一般不得超過十年,一旦契約期滿,去留悉由婢仆,主人不能繼續占有其人身與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