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 您不是不喜歡戴鬥篷嗎,這次怎麽突然想戴了?”春花按照小姐的吩咐去外麵買了一頂隨處可見的鬥篷, 回來見小姐試戴便問道。
阮黎不喜歡鬥篷, 不是因為重,而是因為它會遮擋自己的美貌, 她就喜歡光明正大的自戀, “我下午要出門,不能被人知道。”
“小姐, 您別又丟下春花,春花想跟您一起出門。”春花一聽就有些著急, 之前小姐跟著趙天少爺出去都不帶自己。
“這次不告訴別人, 就我們倆。”阮黎不想再拖趙天下水, 所以不打算帶趙天一起玩。
阮黎這次是從阮府的後門出去的,主仆倆偷偷摸摸的跟做賊似的,府上的下人都沒發現大小姐已經不在阮府。
春花還以為小姐偷跑出來是為了玩, 一出來,小姐就帶她去買了紙筆等東西, 又到一個無人的地方,念了一首詩讓她寫在紙上。
“小姐,您竟然會寫詩, 老爺和夫人要是知道了,一定會很高興。”春花興奮地說道。
阮黎寫完最後一個字才鬆了一口氣,她已經好久沒有寫過詩了,這一次要不是為了報答賀蘅, 她也不會這般為難自己,“為了寫這首詩,小姐我把肚子裏攢了十四年的墨水都擠出來了,春花,你可千萬記得,這件事別告訴老爺和夫人,就當是我們之間的秘密,明白嗎?”
一聽到自己和小姐之間也有秘密了,春花立刻開心的點了點頭,發誓道:“小姐放心,春花一定不會告訴任何人的。”
春花這人看似老實巴交,其實嘴挺嚴的,阮黎對她很放心,否則也不會帶她出來。
阮黎將信紙折起來放到信封裏,再用火漆封緘,之後喬裝打扮,找了一個單純的小孩,用點心賄賂,就讓他把信送到衡王府,然後拍拍屁股,帶著春花回府了。
小孩信守承諾把信送到衡王府,又按照阮黎的叮囑,隻交給王府的管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