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斯滕斯的說法讓那名大漢一愣,他把兩手的拳頭捏的嘎嘎響,“哦?就你這樣子?你可知道能分到這裏的,可都是犯了重罪,不能大赦的罪犯?就你這小身板,能幹什麽壞事?最多不過是睡了哪家貴族老爺的小丫頭吧,啊?”
大漢的話在兩人周圍引起一陣發笑,這些人都在聽著加斯滕斯的回話,關注著這個新加入的,與他們格格不入的人。
加斯滕斯把包放在一旁的地上,開始脫衣服,他一邊脫,一邊毫不畏懼的反問。
“那你呢,大個?你幹了什麽?”
“切,老子幹過土匪,手上幾十條人命,你他媽——”
說話的大個說了一半突然停下了。雖然他一直管加斯滕斯叫小白臉,可客觀的說,加斯滕斯的身體並不孱弱。長年累月的務農和小半年的礦工生活,還有始終堅持鍛煉的意識,讓加斯騰斯同樣有著較為發達的肌肉。不過,那大漢停下說話,倒不是因為看到了加斯滕斯的肌肉,而是看到了加斯滕斯左胸口的傷疤。
那是剛剛結痂,還沒有完全長好的烙鐵痕跡,粉色的嫩肉、黃色的痂殼、黑色的餘燼,構成了一個有些扭曲而醜陋的“死”字。那是隻有最凶狠的重罪犯才能得到的待遇,一旦被捕就會被烙在胸口的印記,表明這個人是必死之人,不能赦免,不能減罪。
“我手上沒有人命,可這個世界上很多人害怕我,他們不想讓我活著。”
加斯滕斯還是那副平靜的樣子,他從地上拿起外套,又穿了回去。不遠處那些士官正看著他這邊的衝突,見他把目光掃過去,紛紛避開了他的視線。加斯滕斯周圍的士兵也看到了那個傷疤,他們低聲私語,看向加斯滕斯的目光不再輕蔑。
那壯漢這時才緩過神來,他清了清嗓子,伸手錘在了加斯滕斯完好的胸膛上。
“不錯,你很厲害。這個烙印隻有我們的老大才有,我都沒有。我叫大伊萬,全名是伊萬·沃倫,原來是個農奴,殺了一個貴族,就跑出來當了土匪,最後變成了死刑犯。你呢,你叫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