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簡仁還是一副雲裏霧裏的表情。
加莉娜歎了口氣。
“算了,看在這包蝦條的份上。姐姐今天就給你講清楚這裏麵的那些小道道。
你想想看,這個法醫中心那幫生怕擔責任的家夥,他們是不會輕易下定論的。
他們隻會把可能造成某種傷痕的原因全都寫上去。
還是今天這個案子。那些身體上的淤青。死前造成的還好說,多半隻能是被擊打。
但如果是死後造成的呢?
除了被人抽打屍體外,會不會是在海裏撞到了礁石呢?
哪怕這個撞礁石的可能性非常的小,但我相信,法醫中心那邊也會提出這種可能性。
而對於自殺的判定也一樣。
他們的工作是閱讀屍體。哪怕從屍體上讀出萬分之一的自殺可能性,他們也會寫在那張紙上。
之後就是我們的工作了。隻要那張紙上提到了這一點。在沒有其他證據的情況下,這萬分之一自殺的可能性,在立案時,寫成死亡原因不詳也完全挑不出毛病吧。
說白了,不是不能死人,隻是最好不要直接把死人的案子都判定為謀殺。
一旦它不是板上釘釘的謀殺,那麽在統計惡性案件時,這個案子就可以不計入統計。
而且立案時,並不是除了謀殺就隻有自殺一個選項可以填。
比如說兩個人有矛盾,打了起來,其中一個把另一個殺了。雖然殺人的那個可能是事先就想好了,今天要把對方幹掉。
但你把這個案子描述成打架鬥毆中防衛過當,或者過失性殺人也是沒毛病的。隻要不是蓄意謀殺,其他的什麽殺都可以。
當然,我舉得這個例子並不太恰當。因為兩者的量刑相差太大。一般是不會選擇這種讓罪犯減少懲罰的說法。
但意思你明白就好。
不過總的說來呢,這樣一種做法其實並不普遍,主要還是看地區管理者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