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州縣城依山而建,四四方方,南北略長,東西稍窄,東麵靠著一片小山,西邊地勢開闊,中央主街縱貫南北,與主街並排,東西各有一條輔街,稱為東大街和西大街。
崔縣令給盧栩劃拉的地段,就是與主街平行的西大街。
這裏原本也是登州比較繁華的地段,不過幾年前慘遭戰火破壞,西大街北段成了一片廢墟。
原本的人家逃難出去多年未歸,八成已經命喪黃泉。
崔縣尉上任時候這就成了一片無主之地,按照流程歸了縣衙,他也曾經想修建,奈何登州入不敷出,縣衙都要舉債經營,他實在是巧婦難為無米之炊。
扔著也是扔著,眼看這些破房子都快塌完了,好撿的東西也都被城內百姓撿走,連破窗戶都被人撿回家燒了,再扔著也隻會藏汙納垢招老鼠,崔縣令索性批給盧栩。
不是想建客棧嗎?
想怎麽建怎麽建,整片地都可以給你!
如果能把才從他們登州賺的銀子再花在登州,那就再好不過了。
盧栩不知道崔縣令打著讓他把剛到手的銀子重新吐出來的主意,很矜持地挑了一處挨著路口的屋子。
崔縣令問:“這夠嗎?”
盧栩一聽,咦,竟然還能要?繼續矜持道:“如果可以,旁邊這處……”
崔縣令大方無比:“占去占去,我們登州地便宜,家家戶戶都喜歡蓋大房子,你要是占的太少會被人笑話的。”
盧栩:“……”
他一時沒摸清楚崔縣令的意思,試探問:“這麽大地方我都占了怎麽好意思……”
“有什麽不好意思,這地要是有人想要,也不會扔在這兒荒了這麽多年月。”崔縣令無比惋惜,隨即話鋒一轉,“不過登州城有個不成文的規矩。”
盧栩一激靈,心道來了來了,他就知道沒有白撿的好事。
崔縣令:“城中百姓需按所占麵積每年捐些銀子維護城牆修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