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過早飯,邵庭陌告訴沈然,希望她將案子從派出所撤訴。
沈然沒有問什麽,打電話給昨天接待她的民警,又將自己的電子版授權書發給了盛世的律師,律師會代表她到派出所辦理撤訴手續。
做完這一切,沈然問邵庭陌:“你也覺得我的判斷準確,不是單純的劫財劫色那麽簡單?”
“是的。這件事我們自己處理,法律對他們來說,太仁慈了。”邵庭陌已經有了計劃。
昨晚回到家以後,沈然睡不著,翻來覆去地想被綁架後的每一個細節,總覺得那三個人渣的背後,藏著某種不能曝光的秘密。
她仔細回憶,高壯男人在街上故意碰瓷說她摔壞了手機,並不是在街上隨機挑選目標,而是針對她。
如果想劫財,應該找那些一看就財力雄厚的中年男人,她一個年輕女人,又沒穿金戴銀,根本看不出有沒有錢。
如果他們不是為了劫財,而是為了劫色,盯上她還說得過去,可三個大男人麵對她一個弱女子,第一反應是翻錢包,而不是占她便宜。
那個高壯男人後來想對她不軌時,還對同伴說了一句“不會耽誤事”,說明他們是提前有計劃的。
沈然再仔細想,翻錢包其實也是個幌子,他們沒有翻到太多現金,這應該是意料之中的,現在誰還會把大把的現金帶在身上。
翻到的錢不多,他們第一反應不是怎麽榨取她身上更多的錢,而是暴跳如雷,直接掏出了刀子。
暴跳如雷其實也是裝的,他們的最終目的就是用刀子劃傷她的臉!
沈然想通這一點,倒吸一口涼氣。
從頭到尾把每一個細節聯係起來,沈然認為她的判斷沒錯,他們三個人是受人指使,來刮花她的臉的。
如果不是那個高壯男人突然想幹點什麽,沈然的臉現在已經廢了。
“庭陌,我覺得,他們認識我,知道我的名字。”沈然又想到了一個最有力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