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順姬壓根不知道,她高價雇來的打手已經被抓。
她躺在酒店裏,還在跟白俊傑抱怨,說這些人不夠敬業呢。
清晨時分,關於這起突發事件的處理結果出來了,正常抓捕金順姬,並且進行詢問。
金順姬跟白俊傑胡天胡地鬧了一夜,還在睡大覺呢,就被辦案人員從被窩裏揪了出來。
金順姬毫無廉恥,一臉無所謂,白俊傑趕緊擋住了臉。
隻要不被人認出來,其他地方露不露無所謂。
看到這兩人的反應,辦案人員就熟練地問道,“你們倆什麽關係,有結婚證嗎?”
現在有個罪名叫做流氓罪,其嚴重程度可是不次於打架鬥毆和小偷小摸。
白俊傑拿不出結婚證,結果被當成耍流氓的,也被抓到了派出所。
把白俊傑和金順姬分開審理,案情很快就搞清楚了。
金順姬有恃無恐,也沒有隱瞞自己的目的,“我就是想跟柳春草合作,聽俊傑君說,這女人不識好歹,所以我派了幾個人去請她。”
這話有重大歧義,首先請人並不是這麽個請法。
其次,大半夜的,弄幾個彪形大漢去翻牆,這本身就不地道。
但是深究起來,金順姬雇人搗亂的行為,卻沒怎麽觸犯法律,所以派出所的人也拿她沒辦法。
畢竟大漢半夜翻牆的冒失舉動,被兩頭小毛驢給阻止了。
但是金順姬跟白俊傑,在沒有結婚的情況亂搞,卻觸犯了流氓罪。
八十年代初期,對於流氓罪的定性很廣,而且主張從快從嚴判處。
金順姬聽到對自己的處罰之後,驚訝的嘴都合不攏了,“我跟白俊傑是兩廂情願,不存在耍流氓的行為。”
辦案人員十分嚴肅,“沒有結婚證就是耍流氓。”
金順姬沒辦法,這才說出自己是外國人。
看了金順姬的護照以後,辦案人員現場開會,決定通知金順姬的公司,還有棒子國領事館來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