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一個月內,仲正義去了兩次派出所。第一次是因為在音樂節現場暴打男友,她的男朋友也匆匆趕到,火急火燎,心急如焚地解釋說:“不是她的錯,她什麽都沒做。”
實際上,民警本來就會把這類情侶之間發生的事故歸為感情糾紛,不加處理。他們更在意的還是擾亂音樂節秩序這件事。
判刑不可能,拘留都夠不到,但當時,寫個檢討書還是有必要的。
然而,音樂節主辦方竟然都派了工作人員來,表示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能充分理解歌迷朋友的熱情,敬請從寬處理。
因此,最後,仲正義什麽處分都沒有,就平安走出了派出所。
季司駿給她求情,她能理解。音樂節為什麽也來插一腳,做好人?她雖然困惑,但也沒感到奇怪。有時候,為了控製輿情,節約成本,他們就是會放人一馬。
這是第二次來派出所,仲正義的身份大大不同,帶著新的男伴。還是上次的民警,叔叔四五十歲了,年紀靠近父親身份,大概看他們都是孩子,寒暄得有些沒分寸:“這就交新男朋友了啊?”
仲正義還沒來得及出聲,旁邊的人開口比她快。薑揚治說:“不是,剛認識沒多久。”
他反駁迅速到仿佛嫌這種誤解丟臉。
仲正義看了他一眼,沒說什麽。
然後,薑揚治又說:“那是閃電麥昆嗎?”
他飛快地抬了一下手,示意警察口袋裏漏出來的鑰匙鏈。
警察把車鑰匙拿出來,上麵有個汽車形象的掛件,是《賽車總動員》的主角:“哦,你還知道這個?是我孫子給我掛的。”
“您都有孫子了?”薑揚治說,“多大了啊?”
“哎喲,才兩歲,你要看照片不?”
門邊探出一個頭:“仲小姐,辛苦你進來一下。”另一個在工作的女警出來,叫仲正義去一趟,要談關於校工騷擾學姐的事情。仲正義就進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