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轉行後,我成了籃壇第一人

第268章:如果一支球隊有三個DPOY……

丹尼斯·羅德曼,傑裏·韋斯特對這個家夥如此警惕並非沒有道理。

畢竟他此前的輝煌事跡,已經足以讓他的職業生涯被判死刑。

首先,他沒有傲人的天賦。

高中時才1米68,不知道籃球為何物。高中畢業後不是上大學,而是……去機場守大門。

真·少走三十年彎路的男人。

直到當保安期間突然長高,家裏親戚才推薦他去了一所野雞大學打籃球,最終直到25歲才選秀進入NBA。

所以首先,這人天賦差。

其次,這人性格還怪。

和千千萬萬的小黑孩兒一樣,羅德曼三歲之後就沒了爹,與兩個姐姐和母親相依為命。

母親實在買不起新衣服給小丹尼斯,所以,他從小都是撿姐姐們的舊衣服穿。

這一度讓他出現性別障礙,長期覺得自己是雙性人,也造就了他古怪的性格。

得虧是他家太窮沒錢做手術,不然估計他就是EJ醬和韋德兒子的好榜樣。

而離開活塞加入馬刺後,羅德曼徹底淪為一個過街老鼠。

染發、紋身、不參加訓練營、拒絕去客場比賽、打架……這些都是小兒科。

最讓人受不了的是,94年季後賽第一輪馬刺VS湖人,他曾公開拒絕幫球隊老大海軍上將補防。

當然,羅德曼的本意是害怕自己包夾後,巴克利被徹底放空。

但又實在拗不過教練。

於是,隻能說出那句:“當家球星就該自己搞定自己的對手!”

自那以後,羅德曼便和馬刺貌合神離。

他手持冰袋把球隊主帥鮑勃·希爾打得頭破血流,他因為騎摩托而受傷停賽。

和這些比起來,他在澀情場所被抓現行似乎都算不上是什麽勁爆新聞。

波波維奇恨死了這個混世魔王,做夢都想把他送走。

羅德曼也恨死了波波維奇,認為他就是個偽君子。

但其他球隊也不傻啊,這麽一個混球,誰敢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