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鼎信律所的第二年,陳棲接到一樁比較特別的刑事案件。
因由法律援助機構發派,同事間並沒有什麽人想接,這種吃力不討好的活就落在她這個從業不久的新人身上。從蘄州派出所調取到所有的案卷和影像材料後,她連夜翻閱整理,走訪調查和取證,並提前跟看守所預約時間,與她的委托人進行第一次會麵。
對方是一位年僅十九歲的少年,姓於,單名一個朗字。
她在材料裏見過他的照片,驚訝於他不俗的長相。
但更深入地了解後,她開始同情他的遭遇。
他出生於蘄州偏北一個叫蘆河的小鎮。
有個酗酒嗜賭的暴戾父親,把對母親的施暴當作家常便飯,據附近鄉鄰稱,幾乎每天能聽到他父親的辱罵和母親的哭喊,還有摔砸東西的動靜。
他的母親身體不好,有羊癲瘋,不定期發作,早年間她在廠子裏上過幾年班,後來因為意外,左手有兩根手指被機床壓斷,殘疾加癲癇,從此隻能待在家裏燒飯務農。
雙親不合與經濟拮據的緣故,於朗從小過得不算幸福。
但他似乎一直堅信自己有創造或走向幸福的能力,潛心學習,十多歲起就在課餘想方設法地找各種活計,聚少成多地攢錢。
幾位同村長輩都親切地叫他小朗,無一例外地誇:
“這小孩可好了。”
“勤勞懂事,看到我們就喊人。”
“作業做起來特別快,在學校就能寫完,根本不用家裏麵邊操心,反正忙的時候哦,放學回來沒事了還主動幫我們幹活。”
誰都想不到會發生這樣的事,語氣裏皆是惋惜。
有個白發老頭呷茶感慨,“他老子千不對萬不對,也不該殺了他啊。”
“他難道不該死嗎?”旁邊沉默擦桌的女孩突然出聲。
陳棲注意到她,詢問她關於於朗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