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格差點想不起“小狗”是誰。
她甚至在腦海中過了一遍, 思考到底是那位朋友姓“苟”——林譽之口中說出的詞語是小狗嗎?還是小苟?小勾?
林格不記得林譽之說過什麽低賤下流的髒話,他連情,動都禮貌。再如何被撩撥, 也頂多喘著氣, 用大拇指側麵摩挲著她的臉頰, 垂眼,壓低聲音問怎麽這樣會夾。最出格的話語,莫過於輕輕扇一扇花瓣,問流這麽多是要給誰看。
僅此而已。
他從不說出什麽以騷做前綴的詞語,更不會叫出小,母狗這種詞匯。那些過於通俗的詞語被他從語言庫中刪除,倘若真要用動物來形容她,林譽之也優先選擇小貓, 小兔, 小鬆鼠, 這些很少拿來罵人的物種。
林譽之的反應過於自然。
自然到林格忘掉了前天看到的簡訊。
林譽之起身。
林格嗅到他身上淡而柔的氣味,幹淨,舒緩, 熟悉,她一時想不出, 微微皺眉,思考它的來曆。
澄淨的水從細長的壺口中緩緩注入玻璃杯中,清冽微澀的檸檬味配合柔和百合花味道, 林譽之握住那透明的玻璃杯,側身, 遞給林格:“不需要和我解釋嗎?”
“解釋什麽?”林格接過那杯水, 喝了一口, 潤了潤幹燥的喉嚨,鎮定,“解釋我昨天為什麽加班那麽晚嗎?”
“林格,”林譽之連名帶姓地叫她,“別插科打諢,你知道我想說什麽。”
“我不知道,”林格說,“你當我是你肚子裏的蛔蟲?還是你奶大的孩子?憑什麽要我知道你在想什麽?我又沒有讀心術。嘴長在你嘴巴裏,你還想讓我說出來?”
林譽之說:“你昨晚去見的那個小狗。”
林格想了兩分鍾,才短暫地將人和稱謂對上號。她晨起時隻吃了酒店自助的沙拉和水果,嘴巴有些幹,低頭又飲一口水,再抬頭望林譽之:“你在說什麽話,發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