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錯, 馬河想到的絕頂好主意就是報警。
他自己設想的過程是這樣的,他帶著女兒去報警,如果證據充足,那個姓孫的必然會被抓起來, 之後的事情就不用他太過操心。
但如果因為時間久遠, 證據不足而無法給姓孫的實質性的打擊, 那麽他就要做些捕風捉影, 直接把這家夥的名聲給敗壞了——就是網上說的那個什麽“社會性死亡”。
一個名聲這麽差的人在銷售部,還要去跟別人應酬談生意?可想而知他會有什麽樣的後果。
簡直是一箭雙雕!
然而到了公安局, 聽到女兒對警察十分詳細的講述時, 馬河還是忍不住氣地直接錘了自己的大腿。
馬婷婷對警察的說法顯然比對自己奶奶說的更加詳細,畢竟現在已經來到公安局了, 那麽就是不上也得上了, 她也不是沒證據,於是鼓起勇氣,把那些對於她來說, 難以啟齒, 甚至是侮辱的事情全部說了出來。
尤其是十三歲那年, 她剛剛開始發育, 身邊又沒有人教, 當時無論是月經還是身體上的其他變化都讓她頗為苦惱, 她的母親倒是來過一次,給她買了幾件少女胸衣,給她說了月經期間應該注意些什麽,但住在另一個城市的母親很快就離開了。
青春期的馬婷婷就在此期間又被孫國民猥褻了。
“他說我這就算是一個女人了。”
馬婷婷複述著這令人作嘔的話語, 一旁聽著的女警察和馬河都怒了。
十三歲,雖然在生理上可以稱之為是少女了, 但心理上還是個孩子啊!
這是什麽畜生啊!
馬婷婷的記性很好,智商也很正常,否則也不可能在學校是優等生,這一係列的事情她都記得非常清楚,再加上她是真的有孫國民的親筆信。
一切不容狡辯!
……
孫國民是在兩個銷售部一起開大會的時候被帶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