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之後,唐秋水還是決定搬去梁渠朋友的單身公寓。
因為她又雙叒叕被吵得睡不著。
樓上的群租問題順利解決後,她以為這下總能睡個好覺了。結果她其中一個合租室友突然搬走了,新住進來一個素質特別差的男的。
這人好像沒有工作,白天在家睡大覺,晚上十點開始發出各種稀奇古怪的聲音,一直持續到後半夜。房子的隔音效果不好,唐秋水戴上耳塞還是能聽到。她前前後後和房東說過好幾次,房東一直裝死。
咬牙忍了一段時間,後來唐秋水實在是受不了了,向房東提出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因為錯不在她,所以交房退押金等事宜還算順利。
一個天氣晴朗的周末,梁渠幫她一起搬了家。
搬過去當天唐秋水才知道,這個單身公寓和梁渠住的小區居然僅有一街之隔,走兩步就能到。
所以梁渠順理成章地提出,以後上下班她都可以坐他的車一起。
他就像個統轄力十足的原則性條款,一點點地滲透進她的日常生活。她似乎再也不用滿頭大汗地去追一個離自己越來越遠的背影了,因為他也在往她的方向走過來。
唐秋水心裏期待著這樣的畫麵,但並沒有立刻答應他的提議,而是麵露難色:“我們的上下班時間又不一樣。我比你上班早,又比你下班晚,我們怎麽能一起呢?”
兩個人明明都在崇城C區,同一家律所,卻好像總有時差,沒辦法同步。因為一個是老板,一個是員工,兩個身份中間橫著一道塹,隻要存在便難以跨越。
梁渠卻不認為這是什麽問題:“配合一下不就行了。”
唐秋水問:“誰配合誰?”
梁渠輕笑一聲,把選擇權交給她:“你想誰配合誰都可以。”
唐秋水想了想,決定折中,互相配合:“那就上班你配合我,下班我配合你。不過……我怕你起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