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2: creepdrea(噩夢之初)
隨著在小劇場安頓下來,生活開始變得穩定,陽光明媚的春天平靜得就像八月印度的港灣。或許是我倆在“一分鍾”人裏各項手藝較為全麵,並且做事鬼點子也頗多,時隔不久,anold認為光是掃地派發傳單走附近樓裏溝通客戶這些基礎工作,總有些大材小用。於是,他提出了節省開支的第一項附加工作,那就是責令我倆當守夜人。
“每天就上午傍晚打掃一次,我卻要付你們全薪,那樣還不如我自己來幹!”老頭坐在他的破桌前癟著嘴,瞪著天花板,自言自語:“經濟是越來越不行了,每周花銷開支那麽大,各種報廢重置,還不算你們折損的器材,場地租賃又即將轉入淡季,眼看是入不敷出了。話再說回來,潔廁粉是塑料桶裝的,三天你們就能用完,這到底是怎麽……”
“行了,啥時候開始,你來定時間吧。”我慌忙打斷他的話,再讓老頭細究下去,他很快就會發現一溜立式垃圾桶似乎也剩不下幾個,更別提倉庫裏的存貨。這之中遺失的物品,許多都塞在alex住所的床底下。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有一盒禮品煙缸12隻套裝,市麵上售價起碼一千多,三周前被我瞄準果斷下手,趁著anold整晚擺弄他的樹脂自鳴鍾其樂無窮,打他背後櫥櫃中盜了出去,著實捏了把冷汗。不過就是十來天後,我們在喝茶店門前yard sale上賣出,換回了500 bucks.真乃是人窮誌短,好東西砸我們手裏,全都算賤賣了。
當不當守夜人,我根本無所謂。從我自身經濟層麵去分析,等於每天回家的時間由一周的7天變成了4個半天,其餘時間都身陷在這棟黑沉沉的老建築裏。而我和alex分開居住,二周一次房錢也是項比較大的開支,若那樣索性不如大家合租在一塊,反正也不用怎麽回家。這麽算下來,等於節省下一個人的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