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我推開了一張破舊的辦公桌,就看到這裏有被人移動的痕跡,那辦公室本來不是放在這裏的,應該是靠在牆壁上的,現在位置改變了,就證明有人動過。
當初我們在檢查的時候由於沒有劃痕,就直接忽略了,也不能怪痕檢員們,這種情況如果不是我運氣好,估計都發現不了,沒錯真的是運氣好了。
辦公桌的下方很明顯有裂縫,當時劉雨寧也放棄其他地方的調查了,來到我的身邊:“需要鐵鏟吧!”
“沒錯,讓高明強過來吧!”
我迅速打了個電話,知道我們在酒店發現了新的情況,他第一時間就帶了夏侯過來,我們對著那地板隨便一挖,下方立馬就出現了缺口,一條通道呈現在我們的眼前。
看來這一次還真是發現了凶手逃、脫的方式了,怪不得他能在那種情況下殺人,如果是我,隻要事先在外麵挖好了通道,然後趁早埋伏在雜物室,再通知劉導演過去,殺害他,再從這裏離開就行了,不過有個問題,他進入到泥土中後,怎麽把辦公桌移回去封上這個入口,除非有第二個人在這裏。
因為這件事不可能是劉導演本人做的,要知道他當時早就已經被萬劍刺、穿身體了。
從地下通道出來,我們發現這裏竟然和一個廢棄的地鐵站連通在一起,凶手看來絕對聰明,懂得利用這個荒廢的地鐵站挖掘通道連通酒店雜物室,這就不會有人發現了,喜歡什麽時候施工都行,隻要有耐心耗費一些時間便可。
這個荒廢的地鐵站根本沒有任何監控,地上卻能看到一些不易察覺的腳印,凶手絕對是穿了鞋套,但在寬幅測光源之下,這些痕跡都全部複原了。
“這人身高應該在一米七五左右,體重一百四十斤。”按照痕跡學的角度,劉雨寧很快就做出了結論,不過這些對於我們來說是基本操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