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康菲尼迪不同,NewPay是先有應用場景,然後再有產品的。
康菲尼迪是PayPal的前身,由馬克斯(避嫌)·列夫琴、皮得·蒂爾等人共同創立。
至於馬斯克,馬斯克一直到2000年3月才成為paypal的創始人,他創辦的公司叫X.com,一家在線金融服務的公司。
X.com和康菲尼迪合並之後,改名叫PayPal。
康菲尼迪先有了加密技術,大致是允許用戶在掌上電腦和PDA上存儲加密信息,然後這款產品叫FieldLink,產品之間使用紅外端口傳遞信息。
但是前期沒有應用場景,真正需要對PDA設備上的信息加密的用戶很少,幾乎沒有人有這方麵的需求。
包括康菲尼迪早期創世團隊裏有個叫馬蒂·赫爾曼的人,他是公鑰加密的發明者。
現在馬蒂·赫爾曼被馮·路易斯挖到NewPay來了。
康菲尼迪的背景完全就是一家信息安全公司,認為他們的產品隻有應用在電子支付領域才有價值,於是轉型做電子支付。
與X.com合並,也是因為他們的產品沒有應用場景。
但是NewPay不同,有非常明確的應用場景,那就是購買電子遊戲。
拳頭電子社區有超過五十萬的用戶。
曹永羅心裏有疑惑:“電子支付?
它比電子社區還更重要嗎?
不過如果電腦進一步普及,電子支付未來能夠取代一部分銀行的需求,那它確實很有價值。”
曹永羅從銀行的地位,估計出能夠取代部分銀行職能的電子支付,一定有非常高的價值。
但是具體價值如何,他無法判斷。
周新:“我們需要構建一個概念,你可以不玩遊戲,不看論壇,但是不能不購物。
一旦你有購物的需求,那電子購物和電子支付,能夠取代傳統線下的購物方式。
遊戲論壇隻是一個細分領域的產物,他是有上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