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深度迷案

第12章 新疑問(2)

“一個人有兩個,或兩個以上身份證的情況並不少見。比如,2013年陝西“房姐”事件,罪犯就有4個戶口和相應的身份信息。王氏母子本就是‘造假專業戶’,在電腦未大規模普及以前,自製各種假的出生證、準生證之類申領多張身份信息的可能性確實存在。”馬弘文從投屏上收回目光,說道:“我們之前辦理過一個案字,罪犯也有兩個身份證,但他的兩個身份證並不是惡意申領,而是早年其父母離婚,生母帶著他跨省改嫁,其生父和繼父戶口本下各有一張身份證,姓不一樣。此外,由於曆史政策原因,一些懷孕的婦女為躲避計劃生育回了異地娘家,小孩出生後,父母雙方在缺乏溝通的情況下,分別在不同的地方為嬰幼兒辦理了戶口信息,後續也會出現同一人有兩張不同身份證的情況。”

馬弘文想了想,又補充道:“王氏兄弟,或者說李海東,辦理多張身份證件到底是有意還是無意,我們暫時無法確定。當然,我們也懷疑李海東和王氏兄弟根本不是我們推測分析的那樣,也就是說他們本身就毫不相幹,是不同的人。可身份證上照片裏的人長得一模一樣,這些該怎麽解釋?有效期前後隻差7天,在電腦尚未普及的年代,王芳帶著王氏兄弟左腳在雁山分局申領了身份證,右腳又跑去三清分局申領,之後多張身份證按期更換,這種可能性完全存在。”

“也就是說,通過身份證號碼對比,確認李海東就是王氏兄弟之一的辦法也行不通。”劉局長想了一下,又問:“和諧小區17號樓,如果是王芳的製假窩點,爾後再由李海東繼承,那麽在窩點內,為什麽沒有王芳的指紋?還是說,李海東的‘皮紋病’是遺傳自王芳,或者說王芳的身份證也是2012年之前申領,並且還在有效期內,所以王芳的身份信息也沒有指紋錄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