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深入的探討,大家是越來越認同富弼所言,這法製之法裏麵的確蘊含著一種全新的思想。
什麽是思想,就是要能夠解釋一切事物的關係。
對於稅收而言,法家依靠是權勢,以君王的賞罰,來督促百姓趨利避害;儒家在權勢中,添加了仁義,以德治來教化百姓,而法製之法則是多了個人權益。
前二者都是從君主與國家的角度出發,但後者更多是要突出個人。
相比起來,法製之法顯然是要更加複雜。
因為隻維護一個團體,怎麽也比維護兩個團體要容易得多,關鍵這兩個團體還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
大家是明白了,但又更迷茫了。
蔡卞問道:“老師,你說《宋刑統》的律例歸法家之法,故使百姓畏懼,那如果依法製之法的話,又該如何修訂條例?”
大家也都迷茫地看向張斐。
是的。
你說得很有道理。
但可行性呢?
自古以來,所有的律例,都是維護君主統治,要凸顯個人利益,必然是修改律例,這是沒有先例的。
富弼之前就想到這個矛盾,宋刑統從字麵上來說,就是用刑罰統治,這肯定與法製之法是矛盾的。
這怎麽改?
“我也不知道。”
張斐雙手一攤,但隨後他又道:“我也不妨試著引入法製之法,看看會變成什麽樣。”
他來到木板前,在木板前寫上“宋刑統”三個字,“我們方才已經辯論過來,宋刑統是維護什麽利益?”
大家齊聲答道:“國家和君主。”
張斐又問道:“法製之法呢?”
“個人正當權益。”大家又起身回答道。
這種極具參與性的教學,令些學生也非常著迷,張斐的課,從來就不是老師說,學生聽,而老師和學生一同探索。
是滿滿的參與感。
張斐又在邊上寫上“法製之法”和“個人正當權益”,拿手一比:“法製之法維不維護國家和君主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