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考 ASVAB 之前,我跟海軍簽了一個臨時合同(Temporary Contract),就是說我感興趣,想參加什麽的,不重要。如果考完試以後,你又不打算參軍了,軍方可以把你的這個臨時合同撕掉,因為這不是正式合同(Official Document),屬於前期工作,你可以反悔。大部分人後來都簽了正式合同,加入了海軍,因為本來就是你自願來的。但是也有一些人去了軍事基地,通過了 ASVAB 考試,卻又不願意去了。軍方把你的臨時合同撕毀就完了,沒有問題。
考完試以後,在 4 月或者 5 月,我又去了一趟巴爾的摩的軍隊招兵處理站(MEPS),去做體檢,要做 2 天。很多要去海軍的人,都集中到那個地方進行體檢,做不同項目的檢查,檢查骨骼什麽的,很詳細。如果沒有問題,他們就讓你穿上衣服,去一個地方。你一坐到那兒,他們就讓你簽合同。你在那兒簽的合同,就不是臨時的了,是正式合同。你隻要一簽字,就不能反悔。我們簽合同時還要宣誓,就是發誓說你是誌願參加海軍,這樣我們簽的合同就有法律效力了。
別的軍種我不知道,但是海軍的合同是一簽 4 年。除非因為身體的原因,你實在幹不下去了,否則你就必須給海軍幹滿 4 年,少一天都不行。當然如果你不好好幹、搗亂,海軍也可以把你趕出來,那樣的話,你就什麽福利都得不到,等於前麵的活白幹了。
2003 年,因為美國在伊拉克打仗,又在阿富汗打仗,很多人不願意參軍,怕被送到戰場上被人家打死了。所以美軍推出一個新政策,就是你簽 2 年的合同也行,出去後也給你所有的軍人福利。有些人參軍就是奔著這個短合同去的,有的是想進軍營混 2 年,把失業風頭躲過去再說;有的是想搞點學費,出來後繼續讀書。後來我們也有同事幹完 2 年就走掉的,不過這樣的人不多。我還是跟美國海軍簽了 4 年合同,因為我覺得自己學習太差,出來後也不知道能幹什麽,還不如就在軍隊裏幹上 20 年後退休,把這輩子幹過去。軍隊的合同是一期一期簽,簽夠 5 期,就是 20 年了,軍隊就會給你提供養老金,直到你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