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子開始八卦著關於蕭朗的種種,他的名字,他的身高,他是攻還是受,他條件是否比陳均好,或者,他是否就是賀冠宇……我安靜的等她說完,我說瓶子剛剛有人放屁你聞不到味道你真運氣,我說我掛了,回頭去再聊。
車子在路上奔馳。
多少是有些悠哉的,隨著車流、紅綠燈或偶爾躥出馬路的人走走停停。
車水馬龍,霓虹燈閃。
我坐在車內,看著車外的繁華,一絲絲一縷縷,勾勒著這個城市的點點滴滴,猶生萬般感慨——明明在這個城市生活了如此之久,卻是感覺這般陌生,我竟從未好好的打量這個城市,也未嚐試去感受屬於這個城市的魅力與味道。
我之於這裏,不過是那首歌所唱,最熟悉的陌生人。
蕭朗開車的時候喜歡扭頭來看我,很是頻繁。我當作沒發現,隻是安靜的時候我也會望望他,一次,兩次,於是在不小心雙目相視情況下,他會給我一個笑容,帶著他的味道。
然後避開。同時意識到,我對他竟是這般縱容。我上了他的車,去一個保密的地方。
我想現在他就是載著我回原來的城市我也不應該意外,隻多少有些慶幸,他畢竟沒突發奇想用自行車載我回去。
漸漸的偏離人群,樓群減少。漸漸的偏離繁華,趨於冷清。
窗外逐漸隻剩下漆黑,連燈光也稀疏了起來,所有的東西都模糊在一塊,糾結成黑色。
車子開得很平穩,偶有顛簸。額頭貼靠在車窗上,打量著玻璃麵上倒映我的臉,其實稱得上冷漠。
這不應該是我。
是啊,我也變了。至少我學會了微笑,我不再尖銳,學習著心裏不耐煩也不在臉上表現出來,我開始講究說話方式,和大多數人保持有點熟又不是很熟的交友狀態。
這樣的我,放在人群裏應該已經和所有普通人一樣,流於平庸,頂多看起來有些淡漠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