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鎮政府大門,幼貞說:“就這樣吧,我走了。”
她轉身向左,沿著人行道朝路口走去。梁皓注意到那兒停了一輛麵包車,車身上印著“成峰副食品”幾個字,車是舊的,字卻很新,泛出油漆的光澤。他第一次見這輛車,之前的電動三輪車——那輛把敏芳的衣包送到靈堂的車已經被替換掉,他們的生意越做越好了。萬成峰是個很可靠的男人,梁皓這樣對自己說。
梁皓提的袋子裏裝著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村委會的介紹信,還有他和幼貞簽都過字的離婚協議書。他撐開袋子清點一遍,和來的時候一樣,沒拉下什麽。他本以為今天就可以辦完手續,把結婚證換成離婚證,但辦事員說,要審查,一個月以後再來。辦事員和俞家人相熟,知道雙方心意已決,沒有問多餘的問題,否則大概率會被再三勸阻,得來回跑上好幾趟。鄉鎮沒有民政局,離婚是去鎮政府的,梁皓不久前才知道。
幼貞堅持不要房產,家裏的東西一概不要。她說,是她提出來的,所以她不要,她隻要梁湛。
協議書上的條款都按她說的來,梁皓沒有異議,他想著,過些時日轉給她一筆錢,他在猶豫要不要把房子賣了,回千桂市去。
繼續留在這裏似乎已經沒有多大意義,他和這個美麗鄉村的緣分已經走到了盡頭。梁皓回想最初,他決定在這裏生活並不是為了組建家庭,然而遇見幼貞之後,他似乎感到某種意義上的順理成章,不自知,因而難以抗拒。如果非要說,和俞家人的親近對他的意誌沒有影響,那是自欺欺人。人生的階段感就像旋律一樣,到了那個地方就會出現那樣的音符,他還來不及探究原因,腳步就自然地被舒適的旋律推動了。
我終究是一個固執卻沒有力量的人,他想。
穿過剛才幼貞上車的路口,左手邊就有個公交站。嶺陽鎮沒有自屬的公交車,梁皓隻能搭乘從縣裏過來的城鄉公交回家,半個小時左右一班,終點站離家倒是很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