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漢末大丈夫

第108章 鯨吞並北

從朔方郡沿著黃河一路向東,至少在進入雁門之前全都是一片坦途,畢竟從地形上,幾個郡同屬於河套平原麽。

然而地形上雖然平坦沒有阻隔,但一路上穿縣過郡,人為的阻隔卻是很多,以至於秦宜祿大軍行進的速度並不快。

畢竟,這是為國征戰麽,總不能是他朔方郡一個連正經編製都沒有的一個郡的事情吧?其他郡縣難道就不需要出力麽?

所以他所路過的縣,是不是應該有所表示?是不是應該征集一些糧草、輜重、武器,給秦宜祿來享用呢?最起碼也應該備好食宿款待他們一番吧?

一路上這沿著黃河兩岸逐水草而居的匈奴、雜胡,是不是應該各有表示?

有些部落不願意出兵,或者也確實是沒有足夠的壯年勞力,確實有客觀情況沒法出兵,那是不是最起碼也得送幾匹馬,幾十頭羊呢?

胡人倒是還好說,起碼現在在河套地區,敢不給秦宜祿麵子的胡族真的是不多,他現在在胡人中的威望很高的。

反倒是一路上行來的這些個大大小小的縣城,鄉鎮,無論是豪強還是官府,總是有那麽一些不夠深明大義的人抱著僥幸心理不肯配合。

比如他路過九原縣的時候九原縣的縣令居然敢不給他開城門,不允許他們進城?那就隻能攻城了啊,總不能讓咱的五萬大軍連個睡覺的地方都沒有不是?

也多虧了秦宜祿現在的威望至少在河套地區確實是高,九原縣的百姓,或者至少是基層官吏都還是明白事兒的,誰也不敢真去守城,見秦宜祿擺出了攻城的架勢,直接把縣令綁了然後開城門給他賠罪了。

至於說秦宜祿手中沒有節仗,甚至他現在沒收到詔令連匈奴中郎將都不是,沒有朝廷的命令,那自然就是事急從權了麽。

亂世用重典,秦宜祿也隻能是忍痛,將那些不肯配合的縣、鄉一級的官吏統統擼下來,甚至是軍法從事,用自己寶貴的玄牝義從將其換上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