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綠園讀書記

第39章 讀勞倫斯小說記

哲學是小說的精髓。這是我讀勞倫斯小說時突然蹦出這麽一句話來。有什麽樣的哲學觀,就有什麽樣的小說。法國著名哲學家薩特,為了宣揚他的存在主義學說,就寫了《牆》這樣的小說。由此可見,哲學是小說家作品的內核和精髓。

為什麽要這樣說呢?我以為文學之所以存在,就是因為它“有意義”,它能撫慰和溫暖人的心靈,讓人感到無情世界之中的有情。那麽,這個讓人感到“撫慰”“溫暖”“有情”“有意義”的東西的內核或者說精髓,就是哲學或者說人生哲學。沒有這個精髓,這個小說就會叫人不知所雲。最近讀英國小說家勞倫斯(1885年—1930年)的作品,更加強烈地感受到這一點。

勞倫斯有一個哲學觀點:男女之愛主要是性吸引。任何力量在性吸引的麵前,都是蒼白無力的。這個觀點正確與否,我們先不管它。勞倫斯就是這樣認為的。於是就有了《馬販子的女兒》這樣的小說。小說寫的是一個馬販子的家在工業文明的吞噬下,破產了。三個兒子各奔東西,隻有女兒梅布爾無路可走。大哥喬、二哥弗雷德.亨利、小兄弟馬爾科姆等三個人,有的勸她去姐姐家住;有的勸她當個女傭人;有的勸她去接受護士的訓練。待兄弟們走後,她卻選擇了投河自盡。就在她投水的當兒,他們家的常客醫生傑克.弗格森救起了她,還把她的衣服脫掉,用毯子裹著。她蘇醒過來後,用胳膊抱住了他,把胸部緊貼他的膝頭和大腿。在這種特殊的時刻,從來並沒有在意的傑克竟然被強烈的吸引。盡管他並不愛她。可是,隨著他倆溫存的時間越長,醫生靈魂終於屈服於肉體。最後,醫生竟然用可怕的聲調叫喊“我要你”。小說細致地寫出了醫生靈與肉的掙紮過程,從而表達了勞倫斯的哲學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