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到底什麽才是目標?當我們麵對它時,如何才能知道這就是目標?
任何一個詞都可以有多種用法,但為了仔細分析,必須選擇一個精確的定義並沿用下去。有人總是會質疑這個定義是否涵蓋了該詞可能暗示的所有細微差別,但一個定義至少能基本說明我們在討論的是什麽。在回顧我前文提到的科學文獻時,我們發現,近年來的人類發展研究已對目標的定義達成一個粗略的共識。我們對語言進行推敲和整理,提出如下定義:
目標,是指為了完成對自我有意義,同時對自我之外的世界也有意義的事情時,產生的穩定且可概括的意圖。
我們之所以選擇這個定義,是因為它強調了兩個關鍵點:(1)我們說的目標是目標中的一種,但它比一般的低級別目標(如“今晚玩得開心一點”“在市區裏找一個停車位”“買一雙既便宜又好看的鞋子”或“通過化學考試”)影響更深遠,也更穩定;(2)目標可能在個人尋找意義的過程中發揮作用,但它超出了個人意義的範疇,因此它們兩者的語義不能完全對等。目標會延伸到自我之外的世界。它意味著渴望為世界帶來改變,也許是為別人貢獻一些東西,或者是創造一些新東西,或者是完成自己的事情。所要達成的目標可能是物質的,也可能是非物質的;可能是外在的,也可能是內在的;可能是現實的,也可能是純粹理想主義的。在許多情況下,一個目標用盡人的一生都無法達成,例如,消除貧困或帶來世界和平。但一個極富野心的目標未必就是幼稚的,對很多人來說,這是強烈動機的一種現實來源。
真正的目標是一種終極關切,是關於“為什麽”問題的最終答案(“為什麽我要這麽做?”“為什麽這很重要?”“為什麽這對我和我之外的世界都很重要?”“為什麽我要努力做到這一點?”)。目標是隱藏在短期目標背後的真正原因,以及驅使我們大多數日常行為背後的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