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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孩子是否天生就比其他孩子更有目標感

最近幾年,人類發展科學已經發現了越來越多的孩子與生俱來的能力和傾向。從對新生兒和嬰兒行為的研究中,我們知道,所有健康的孩子都有同理心能力、對照料者的依戀、語言學習能力,以及很多其他的親社會行為。我們還知道嬰兒在出生時就存在個性差異,其中一些差異會影響到他們未來的人格發展。一些孩子生來就比其他孩子更好動;一些孩子害羞一些,其他孩子則善於交際;還有些孩子天生就有不同尋常的身體運動能力,這讓他更適合在運動或音樂領域發展。隨著我們對大腦、行為和遺傳的研究越來越多,我們一定可以找出更多可以歸因於生物遺傳的天生傾向。

當然,我確信,我們永遠也無法從中找到關於“目標”的基因。為了找到目標,孩子們必須審視周圍的世界,並決定他們可以在何處以及用什麽方式貢獻自己的力量。他們必須對自己有深刻的了解,知道自己的天賦和興趣與現實世界所提供的哪些工作相匹配。這也就意味著他們必須要對自我,以及他們所成長的環境(可能與他們父母的成長環境不同)有深刻的理解。他們必須樹立長期的目標,讓世界改變不同,還必須要學會製訂現實的計劃來達成目標。所有這些都是創造性的工作,靠的是孩子們對自我傾向的覺察(如果先天五音不全,可能就不會夢想成為歌劇演員),而這隻是尋找目標的開始。接下來更核心的部分在於評估,評估自己內心深處的信仰和渴望可以如何跟他們覺察到的世界的需求相匹配。為了作出這個決定,每個孩子都必須觀察、嚐試,並思考他所看到的事物背後的意義。大多數人都會覺得這是件很難的事情,但每個孩子都是可以做到的。這也正是父母可以參與進來的地方。

我所主張的關於培養孩子目標感的根本方法就是這一核心準則:我們對年輕人做的每件事都是重要的。盡管沒有辦法去預測(或掌控)我們什麽時候說的或做的能被他們理解,但孩子們都是敏銳的傾聽者和觀察者,他們遲早會接收到。再有就是,無論我們沒有說什麽,或是選擇不說什麽,這些也很重要,同樣是以我們可能始終無法直接控製、預測或覺察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