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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細嚼慢咽的人

回到家後,我下定決心要做全美國吃東西最有意識、最明白的人。但在第二天,就把這個想法拋之腦後了。

我是《時尚先生》(Esquire)雜誌的作者,在忙著寫一篇文章。上午11點的時候,我看到桌上多了一個空塑料盒和一把勺子。反正就在不知不覺中,一整杯糖水桃片都被我吃光了。大概是個忙得失去意識的、愛吃果糖的、僵屍版的我幹的吧!

看來我需要別人的幫助,需要把自己當小老鼠實驗,需要改變飲食環境,需要由外而內地改變。我給幾位行為科學家打了電話,其中包括塔夫茨大學的薩姆·薩默斯(Sam Sommers),《情境影響力》(Situations Matter)就是他寫的。我想跟他們谘詢怎樣設計我的“房子”,我要和脂肪做鬥爭。

星期三晚上,我邀請(也可以說是強迫)妻子,還有三個兒子(5歲的加斯帕、3歲的雙胞胎盧卡斯和讚恩)和我一起吃一頓特別的晚餐。

在我的麵前擺著以下餐具:

兒子那9英寸大的恐龍塑料盤子(我們通常是吃自己盤子裏的食物,所以,盤子越小,攝入的卡路裏就越少)。

一把小叉子,它可以讓我吃開胃小菜時比用一把大叉子慢(吃得越慢,吃進去的食物總量就越少,卡路裏也越少。因為當我們“吃飽了”之後,胃需要20分鍾才能向大腦發出飽腹感信號)。

一個小化妝鏡支在我麵前(有研究表明,如果你看著自己吃飯,你會吃得更少)。

今天的晚飯是全麥意大利麵、胡蘿卜,還有番茄醬。我在廚房把我的盤子裏裝滿了麵條,這樣,我就不會被餐桌上的其他食物**。我們家不篤信宗教,所以飯前不感恩。但是,我希望我的孩子們明白一個道理,吃的東西不會自己跑到他們的盤子裏。

“孩子們,你們知道這些食物是從哪兒來的嗎?”我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