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司馬遷

遭受腐刑

腐刑就是男人去勢的宮刑,男人去勢後,無法再生育,有如腐木不再生果實,所以稱之為腐刑。談到腐刑就會讓人聯想起宦官。其實在司馬遷以前的朝代,受腐刑及做宦官並沒有後世那樣受人歧視。

據說最早時,常有一些俘虜或因罪被罰的貴族因為聰明或有技藝,在受了腐刑之後,為貴族們服事執役,其地位甚至在一般農牧工商的平民之上。

秦朝時,宦官趙高為郎中令,且擔任秦二世之師。司馬遷的時代距秦不遠,稍早的呂後曾封宦者為侯,而且漢的政治組織中行政性質與宮廷服務性質並存,還保留不少“家臣”的遺風,政府組織尚未成熟到與宮廷截然分開,因此宦官還沒被皇帝提升到“內廷”的控製集團,而與宰相領導的“外廷”相對抗,後世所見的宦官惡劣形象也還沒有形成的條件。因此,受腐刑雖然難免會遭到譏笑,但還不至於如我們後世想的那麽嚴重。

不過司馬遷畢竟是個知識分子,與一般平民的想法有所不同,他認為人有十等

第一等的不辱及祖先,次一等的本身不受辱,再次一等的臉麵不受辱,再次一等的言辭不受辱,再次一等的軀體不受辱……而最下等的就是受腐刑。

“行莫醜於辱先,詬莫大於宮刑”,他認為這是奇恥大辱。

他甚至舉出三個曆史上受腐刑而被歧視的例子,然後說:夫以中材之人,事有關於宦豎,莫不傷氣,而況慷慨之士乎!

司馬遷以“慷慨之士”自居,視腐刑為無以複加之恥,於是擺在麵前的三條路中,似乎隻剩下自殺免受辱這一條了。

可是,他反問自己,能就這樣死掉嗎?如此一問,那就不是受死刑還是自殺了,而是生與死的抉擇:人固有一死,或重於泰山,或輕於鴻毛,用之所趨異也。

慷慨就死誠然痛快,可是自己長久以來所抱持的理想就要隨著生命的消逝而變成泡影。父親臨終時所說的猶在耳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