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回到美國、英國或相關國家的使領館後,請立即向你集團主管報告,如果你之前無法向大使館、領事館或在該國的經理報告,這一點尤其重要。
如果你被捕:
●每年有數千名駐外人員在國外被捕,其中多人是受到毒品指控。在海外被捕的經曆與在美國、英國或相關國家的大使館或領事館被捕有明顯的不同。
●很少有國家提供陪審團審判。
●大多數國家不接受保釋。
●審前拘留可能持續數月,通常是單獨關押。
●監獄可能連最不舒適的床、廁所和洗臉盆都不具備。
●飲食通常不足,需要親友送來補給。
●官員不會說英語。
●身體受虐待,有形財產被沒收,有辱人格或不人道的對待以及勒索都是有可能的。
如果你被捕,請求允許你通知最近的美國、英國或相關國家的大使館或領事館。這在那些與美國、英國或相關國家的大使館或領事館簽署了軍事協議的國家,尤為重要。根據國際協議和慣例,你有權與這些國家的使館或領事館取得聯係。如果你被拒絕,要不停地問,有禮貌但要堅持不懈。如果你還是不成功,請嚐試讓某人替你聯係。
領事官員將盡其所能保護你的合法利益,並確保你在當地法律下不受歧視。領事官員可以做到:
●提供當地律師名單。
●幫助找到適當的法律代表。
●到監獄看你。
●告知你根據當地法律,你有哪些權利。
●聯係你的公司、家人或朋友。
●安排將家人和朋友帶給你的錢、食物和衣服等轉交到監獄當局。
●如果你處於不人道或不健康的監押狀況,或者你受到的待遇不如其他相同情況人員,是這(理由)幫你獲得救援。
不幸的是,美國官員可以為你在海外做的事情會受到外國法律和地理的限製。因此,美國、英國或相關國家的大使館或領事館不能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