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講
在可以被描述為前科學的時代,人們不難對夢找到一種解釋。在他們醒後記起一個夢時,便把它看做是上蒼力量——惡魔的力量和神靈的力量所給予的善意或惡意的表示。當自然科學的思想模式開始興盛時,這一切巧妙的神話便都轉變為心理學,而現在,在受過教育的人們中,隻有極少數人懷疑夢是夢者自己頭腦裏的產物了。
既然駁斥了神話的假說,便有必要為夢作出解釋。它們起源的條件,它們與清醒時心理生活的關係,它們對在睡眠狀態中強行進入知覺的各種刺激的依存性,它們與清醒時思想大相徑庭的許多稀奇古怪的內容,它們的觀念意象與依附於它們的感情之間的不連貫性,最後是它們那曇花一現般的特性,清醒的思想把它們視為異己分子推向一旁使之殘缺不全或在記憶中把它們消滅的態度——所有這一切以及其他一些問題有待澄清已有數百年之久,直到現在也沒有獲得滿意的解決。但是最使我們感興趣的還是夢的意義問題。這是一個具有雙重意義的問題,首先它要查詢有關做夢的精神意義,夢與其他心理過程的關係,以及夢可能具有的生物性功能;其次它尋求發現夢究竟是否能被解釋,究竟是否與我們通常在其他精神結構中所發現的那樣,個人的夢內容也具有一種意義。
對夢的意義的評定有三種不同的思想線索。一種表現在某些哲學家的著作中,仿佛是古代對夢的過高估價的回響。他們認為夢生活的基礎是心理活動的一種特殊狀態,甚至稱夢是精神從外部自然界力量中獲得的解放,是靈魂從感官的束縛中獲得的自由。其他一些思想家雖然沒有達到如此程度,但仍堅持夢基本上起源於心理衝動,表現為在白天不能自由開展的精神力量的顯現。許多觀察者同意至少要賦予夢生活在某些活動範圍內一種高級功能作用的能力(如在記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