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州位於湖北境內,從開封到黃州,要跨越大半個中原地區,但這次蘇軾走得很快。自“烏台詩案”於元豐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結案,到元豐三年(1080年)二月抵達黃州,蘇軾隻用了一個月時間,因為有公人押著前行。其後在黃州一直待到元豐七年(1084年)四月,總計四年加兩個月。
此間有許多傳說,指神宗曾一再要重用蘇軾,有的說要提拔蘇軾修國史,有的說要讓蘇軾做著作郎,又有的說要提蘇軾為翰林學士,後來是小人從中作梗,蘇軾才沒有被起用。但事實卻是,直到神宗去世,也沒有提拔過蘇軾一次,隻是把他從黃州移到汝州,待遇不變。
不可否認,蘇軾經過“烏台詩案”的沉重打擊,加上他在黃州期間“杜門深居,馳騁翰墨”,文學創作反而收獲頗豐,文風也大為改變,略洗輕狂無聊之態,受到佛老思想的影響,“其文一變,如川之方至”,越來越受到後世文人的喜愛與推崇。
世事多舛,許多人都想生活在天國裏,清靜無為,去品賞江上之清風與山間之明月,一個個羽扇綸巾,把酒臨風,器宇軒昂,對江而歎。而蘇軾恰好給他們提供了這樣的想象空間。
剛到黃州,蘇軾就寫下《初到黃州》一詩,非常直白地承認“自笑平生為口忙,老來事業轉荒唐”,對自己的前途相當擔憂。
還好,蘇軾雖然有職無權,但仍拿著工資,所以仍然要寫《到黃州謝表》。他這次乖多了,寫得直樸誠懇,在謝表中痛自懺悔,說自己對陛下“狂愚冒犯”,被處理是應該的。陛下你大量,原諒了我,“赦其必死,許以自新”,我現在“祗服訓辭,惟知感涕”。我以前以科舉踏入仕途,遇上了好時代,“遂有功名之意”,可是“用意過當,日趨於迷”,實在是因為我自己“賦命衰窮,天奪其魄;叛違義理,辜負恩私”。迷迷糊糊中,“茫如醉夢之中,不知言語之出”,結果導致“眾議不容”。現在我被貶至黃州,實在是陛下“德刑並用,善惡兼容”的結果。“天地能覆載之,而不能容之於度外;父母能生育之,而不能出之於死中。”我以後一定認真改造,絕不再犯錯誤。並且我決定,從此以後不再殺生,隻吃素菜,以表明我的至誠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