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嗬嗬中國頑童蘇東坡

第二章 鳳翔:方今天下何病哉

1061年,蘇軾二十六歲,第一任公務是大理評事簽書鳳翔府判官。對於一個少年天才來說,這個起點似乎有點低。

鳳翔府在今陝西鳳翔境內,宋時不算偏地。大理評事是名譽頭銜,簽書鳳翔府判官才是實職。蘇軾是以京官的身份任地方長官的秘書,雖然沒有能進入韓琦和富弼等高官門下做幕僚,但相比此前的那個福昌縣主簿,從縣長秘書升為廳級首長秘書,級別提高了很多,更不要說還掛了一個京官的名頭。

蘇軾走得並不急,先是弟弟蘇轍把他送到鄭州,然後過長安,和在長安做官的朋友劉敞喝了幾天的酒,才一路詩酒趕往鳳翔府。

蘇軾的頂頭上司、鳳翔府知府宋選,比蘇軾早來幾個月,是個無聲無響的好人,對蘇軾比較客氣。蘇軾也想找個機會表現一下,就有心先替宋選找一點政績出來,那也是秘書的本職工作,而且他真的找到了,原來宋選在上任之初,把當地的鳳鳴驛站修繕一新。

宋朝的驛站已經從郵政快遞的功能中抽離了出來,其中館驛專供政府官員來往行住,免費吃喝,走時還送點路費。當時文人士大夫多以能住上驛站為榮,居住時間最長可達一個月,如果居住時間超過三十天,判一年徒刑。但總體來說,驛站是官員特權的重要象征。

宋選剛一上升,就把鳳鳴驛站搞了個豪華裝修,遠非當日破舊情景可比。蘇軾覺得可以把這事當成重要政績宣傳一下,於是,《鳳鳴驛記》新鮮出爐。

為了形成鮮明的對比,蘇軾先說:自己六年前進京考試時,曾經路過鳳鳴驛站,想住在驛站裏,卻發現裏麵太髒亂,“不可居而出”,在外麵的小旅館待了一夜。現在再看鳳鳴驛站,在宋知府的關心下,已經翻修一新,看上去“如官府,如廟觀,如數世富人之宅”,那些“四方之至者,如歸其家,皆樂而忘去”,當客人不得不出發時,連馬都舍不得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