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這個城市的夏天,馬上又要來了,它在我心裏像個闊別已久的老朋友,多年沒見,竟然有點兒期待。
晚上九點,好不容易從公司回到家,一進門阮誥軒就撲在我跟前問:“姐姐,二姐好久都沒回家了,你知道她在幹什麽嗎?”
我應該隨便用工作出差等理由糊弄他一下,但是我覺得那樣不好,所以我說:“她自己不是在外邊租房子住嗎?離家挺遠的,沒事幹當然不會回來。”
“那她為什麽不回家住?”
我拿著遙控器沒有目的的換著台,“因為那兒離她工作的地方近。”
小家夥一時沒話說,猶豫了半天,才說:“今天有一個同學問我是不是有一個姐姐叫唐瀟,我說是,然後他說,真沒想到那種女人和你是一家的……”
我放下遙控器,正視他,“然後呢?”
“然後我揍了他”他摸摸腦袋,看了眼爸爸媽媽關著門的房間,又說:“不過那個家夥長的又瘦又小,被我一拳打的就嚇跑了,沒造成什麽重大傷亡……姐,你可別跟爸媽說啊。”
我當然不會跟爸媽說,“嗯,這樣的人就該揍!”
“那你就不怕我打不過他?”
我用手指戳戳他的腦袋:“我還不知道你,你個欺軟怕硬的家夥,打不過你會動手嗎?俗話說君子報仇十年不晚,我說的對不對?”
“對對對,我知道二姐不是他們說的那樣,是吧?”
……如果就是呢?我心想。
我的妹妹,二十四歲,舉手投足間已經頗有風情,並且這種風情渾然天成,用林涵的話說就是這樣的女人最危險,我知道她所謂的”危險“,不是指和她交往的人,而是她自己。
我這麽想著,於是在後來見麵的時候,也這麽跟她說。
那天,她畫著紫色的眼線和眼影,紮了一個馬尾,還是上次染的紅色,靠在酒吧門口的電線杆上,像個十七八歲的小太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