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上的海拔有5000英尺,這裏的氣溫絲毫沒有變暖。我們停下車,喝了罐啤酒。當我們回到車裏後,徳加默從腋下的槍套裏掏出手槍檢查了一番。那是一把史密斯韋斯手槍,點三八的口徑,槍體是點四四,用起來讓人感到就像點四五一樣稱手,隻不過有效的射程更遠一些,這是一把好槍。
“他不是個莽撞的人,雖然他很結實、高大。”我說道,“所以你不需要這個。”
他哼了一聲,把手槍放了回去。我們沒什麽話可說,所以,沒有再進行談話。在險峻的山壁上,有些地方的牆壁都是用粗笨的鎖鏈網著石頭砌成的。我們的汽車圍繞著圍牆轉來轉去,然後從高高的橡樹旁駛過,再往上走,發現鬆樹反而越來越高,而橡樹卻沒有那麽高了。最後,我們到達了獅子湖的終點,來到了那個水壩上。
我把車停了下來。哨兵背著槍走近車窗,然後說道:
“在駛過水壩之前,請將車窗關閉。”
我伸手把身後的車窗搖上。
“兄弟,不用了,我是警察。”徳加默跟往常一樣,把警徽亮了出來。
哨兵的臉上沒有任何表情,固執地望著他,然後用和剛才一樣的語氣,說道:
“請將車窗關閉。”
徳加默說道:“你這個當兵的神經不正常,真是個神經病。”
哨兵下巴上的肌肉稍微脹了起來,灰色的大眼睛盯著徳加默,說道:“先生,這是命令,但不是我下達的命令,請把車窗搖上。”
徳加默冷笑道:“那假如我命令你跳進湖裏呢?”
哨兵用皮革般堅韌的手在他的來複槍上拍了拍,說道:“我非常容易受到驚嚇,說不定真的會跳下去。”
徳加默轉過頭,關上了他那邊的車窗。我們從水壩上開了過去,在中間,還有另外一頭,各有一個哨兵。他們一點也不友好,一直看著我們,就像在監視,肯定是第一個哨兵用手電筒打了信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