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把中口徑自動手槍,外國貨,不是柯爾特或薩維奇,不過他隻是握著它,並沒有把槍口對準我。那張疲憊不堪的臉蒼白到了極點。看著他手上的槍、蓋住眼睛的帽簷、直豎的衣領,還有那一臉的疤痕,我恍惚地以為他是從警匪影片中跑出來的。
他一口氣說道:“送我到蒂華納,十點一刻的航班,簽證和護照都有了,什麽都辦妥了,就是沒有交通工具。五百美元租你的車夠嗎?我不能從洛杉磯坐火車,公交車和飛機也不行。”
“五百美元再加一把槍?”我問。我堵在門口,沒有讓他進屋。
他不明所以,低頭看了眼手中的槍,把它藏進了衣兜裏。
“或許它會是你的防身之物。”他說,“用來防我。”
我挪了挪身子,說道:“進來吧。”他拖著疲憊的身子跨進屋裏,自顧自在一張椅子上坐下來。
客廳裏很暗,窗外長著許多灌木,把窗戶都給遮住了,房東從來不去修剪一下。我把燈打開,掏出一支香煙點上。我像以往一樣笑得很疲憊,一邊低頭看著他,一邊抓了抓雞窩似的頭發。
“真是見鬼,這麽美麗的清晨我居然在睡懶覺!十點十五分嗎?時間充裕。我們先到廚房煮點咖啡喝吧。”
“偵探,”他說,“我遇上麻煩了。”
我還是第一次聽他叫我“偵探”,不過今天他的這身打扮,還有冷不丁闖入的方式以及手裏的那把槍,倒是與這個稱謂相符合了。
“今天會是個好天氣。微風拂麵,街頭對麵的老尤加利樹猶如在你耳畔輕聲呢喃,談論著從前的美好時光:澳洲小袋鼠在它的枝葉間跳躍嬉戲,幾個考拉疊著羅漢。聽著,我一猜就知道你遇上麻煩了。我剛起床,腦袋還有點兒犯迷糊。我們還是先請教一下哈金斯先生和楊先生 吧。”
“馬洛,時間緊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