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的問題已經得到印證。
繼出租屋獨身女性被害案後發生的這兩起案件是同一凶手所為,這種複雜的犯罪形式不同於以往,從起初的個人極端暴力犯罪到如今的複仇犯罪,我們是越來越摸不清楚凶手的動機和目的。
通過小區物業登記處我們得知,凶手是通過正當渠道進入小區的,並且得到過死者的應允,足以說明被害人是認識凶手的。
刑警大隊的同事又通過監控錄像,按照死者遇害時間與受害人家屬遇到藍衣男子的時間進行排查,發現凶手也就是藍衣男子進入與離開小區的時間非常吻合。
後續維薇也給出了一個佐證,遺留在現場的一枚指紋和前兩起案件留下的指紋完全一致,由此可以百分百確定這個藍衣男子就是多起命案的殺人凶手。
“這麽看來凶手的確還在逍遙法外。”
說這話的時候段局的手都在抖,省級領導雖然沒有露過麵,但無時不刻不在關注案子進展,段局的壓力不比我們小。
一個星期時間,一名凶手,四條人命,這是一起震驚社會的大案。
省裏麵迫於媒體輿論臨時做了退讓,決定暫時性地釋放被告陰晴,但在案件沒有結束前,保留了傳喚權利並限製了陰晴的活動範圍。
這天傍晚天際紅得就像是染了顏色,很哀怨。我踏著夕陽的光色獨自來到陰晴家裏,比起上一次看到我時她更顯緊張,一張柔弱的臉上寫滿了無辜與厭惡。但介於我身份的緣故她不得不把我“請”進去,象征性地給我倒了一杯水,像是一個犯了錯的學生一樣等待訓話。
“你別緊張,我就是來和你道歉的。”
我想緩解一下彼此之間的氣氛才好讓接下來的談話更融洽一些。
可陰晴並不領情,一張臉上都是這個年紀不該有的成熟與滄桑感,“我不會告你們的,我也沒有那個能力,就算我有那個能力……”說到這兒她臉上總算是有了反應,就像是曆經了多年的心酸,“也贏不了不是嗎,這個社會不是官為民服務,是老百姓給你們當官的做了腳蹬,我怕一不留神就會和我爸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