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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難逃我的法眼

正文開始前的小彩蛋、

、-選班幹部的小彩蛋-

分了班,照例要競選班幹部的。

也不太記得按照什麽規則選的了,有的是老師欽定的有的是毛遂自薦。

班長是小雨同學,副班長是LP同學(其實我覺得他更像是宣傳委員吧,我們班黑板報都是他一手操辦),然後再選學習委員……然後再選音樂課代表……

TYT毫不猶豫地走上講台競選這個職位。

我高中的時候去講台上做個自我介紹都能緊張到手心冒汗,競選班幹部這回事我是絕對沒有勇氣也是沒有心力去參加的。

TYT在講台上誇誇其談,說:“因為我特別喜歡音樂特別喜歡周傑倫,所以想成為音樂課代表,以後我會帶著大家一起學好聽的歌……”

那時候我還不知道我會在後來相較長的一段時間內都不怎麽喜歡她,我瞧著這位女生擁有我所沒有的勇氣,我選擇性忽略了“特別喜歡周傑倫”這一點,也毫不猶豫地投了她做音樂課代表。

這是我噩夢般的音樂課的開始。

以上。

【難逃我的法眼】

我們學校是一個年輕的學校,年輕不僅在於曆史年輕學生年輕,還在於老師年輕。

有的老師是從其他學校分配過來的,有的是新招的,這些新招的老師中,大部分大學畢業不久,比我們大不了幾歲。

音樂老師和美術老師不僅年輕,還長得好看,美術老師的氣質,淡雅如菊,總給人很舒服的感覺。

音樂老師的氣質截然不同,大嗓門,豪爽且充滿江湖氣,名字裏有一個鷹字,感覺和她給人的觀感還蠻像的。

她每天提著黑色收音機來上課的時候總是笑嗬嗬的,初見的時候,完全想象不到她是一個可以靠琴技征服全場的女子。

除了音樂方麵的才華和動聽的歌喉,她還有一個可以建議所有老師都去擁有的技能——聽得清悄悄話讀得懂唇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