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顏真卿大傳(全3冊)

第三十七章 拒諛碑再逆國舅

李林甫去世之後,一如世人所料,被楊國忠以竊國篡權之罪,削去一應官爵,開棺鞭屍。子孫五十餘人褫奪官職,流配嶺南,女人全部趕入掖庭,淪為官奴。楊國忠挺胸昂首趾高氣揚地坐上了政事堂的第一把相椅,出任中書令,執掌國柄,人稱上相、右相、宰輔或邦國。

楊國忠一行書不讀,也未為國家立過尺寸之功,僅以國舅身份封爵魏國公,以宰相兼任吏部尚書,並為集賢殿大學士、崇玄館大學士兼修國史,同時還掌領四十多個國家使職,權大位尊,威震四海,氣焰赫赫,炙手可熱。天下士子皆曰:“峨眉山猴子入相也,看他如何發號施令。”

楊國忠入主政事堂之後所做的第一件事就震驚朝野,天下大嘩。

尚書省吏部是掌管全國官員任免、考課、升降、調動的中央人事機構。士人經過科舉、製舉、門蔭、勳功或者重臣舉薦諸門路取得入仕資格之後,首先要在吏部備案,等候分配官職,這些人被稱為候選官人。除此之外,每年在吏部等候分配官職的,還有許多任期屆滿之後需要重新安排新職的各種官人、為父母守孝三年期滿的官人以及隻有虛銜沒有實職的官人和因故開缺起複的官人。這批人被稱為候補官人,候選和候補二者統稱選人。唐製規定,取人原則有四,為身、言、書、判。身要體貌豐偉,言要詞語辯證,書為楷法遒美,判需文理通順。四者皆優,又以德為先,計資量勞而授官。考察順序為:始集而試,觀其書判;已試而銓,察其身言;已銓而注,詢其便利;已注而唱,集眾告之。然後分甲、乙兩類,各給以符,謂之告身,就是任命書。

開元年間,選人每年在吏部集結一次,聽候分配。天寶中,李林甫嫌麻煩,讓選人三年集結一次,由吏部侍郎和郎中組成專門班子,根據選人的體貌、口才、書法、文章以及以前的職位、資格、政績和人品等條件,經過反複多次的評定和權衡,定下之後,還要呈交門下省審核同意,由門下省上報天子簽一個“可”字,最後再由吏部頒發一張上邊蓋有“尚書吏部告身之印”的任命狀,這才完成了一個官人的任命程序。文官告身由吏部頒發,武官告身由兵部頒發,官人拿到告身就可以走馬上任了。因為選拔嚴格,手續複雜,每選一次,由春到夏要經過三四個月才能結束。關於選人的任命和安排,大唐的典章還規定,凡宰相兼任吏部或兵部尚書者必須采取回避製,以限製宰相的權力,選事全權委托侍郎、郎官以及負責銓選的主事們審理定奪。楊國忠知道自己在朝廷中威望不高,為了籠絡一批官人,他剛剛入相一個月,就將國家的典章製度置於腦後,將吏部選事一把抓在自己手中。時,吏部侍郎仍然是韋見素和張倚,丁憂期滿的王維被韋見素薦為吏部郎中。天寶十二載正月的一天,楊國忠將左相陳希烈以及理應負責官人選事的韋見素、張倚、王維等人通通集中到尚書都堂,宣布說:“以前選人太煩瑣、拖遝,效率低下。從今日起,朝廷要施行改革,凡事都要雷厲風行,快馬加鞭。吏部選人,不必管他的人品和德行,也不必查他的政績和才幹,主要根據他的資曆,以資排輩,據缺安排。”說罷,就令主事唱名,楊國忠一人拍板,三百選人,一日而定,無人敢出麵反對。其中,德才兩可、略有政績者百無二三,大多是給楊國忠送足了金銀珠寶的官痞子、官癩子、官惡棍、官流氓、官貪、官邪、官棍棍。這些人莫不歡欣鼓舞拍手稱快,大讚國舅英明絕世,齊呼“楊國忠千歲!千歲!千千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