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就在專案組準備動身去找車主聶意智時,鄧輝帶著另外一名警官急匆匆地趕到了賓館。
鄧輝摘下警帽,大口地喘著粗氣,一把抓住展峰的胳膊。“展隊!可算把你們堵到了!”
“慢慢說,發生了什麽事?”
鄧輝指著身邊與他年齡相仿的警官介紹道:“賈明傑,我倆都是紀天搶劫案的主辦偵查員,前幾天他在出差,昨晚剛回來。我倆來是有一個不情之請,希望展隊能答應我們。”
“有什麽可以幫忙的盡管說。”
兩人相視一眼,最後由鄧輝開口說道:“我們……想請隗警官幫我們畫張像。”
“是什麽案子?”
鄧輝從公文包中取出一份獄偵卷宗[1]遞給展峰。
見展峰開始翻閱案卷,鄧輝解釋道:“這是監獄轉來的獄偵線索,據紀天交代,他曾於1980年5月4日在羅湖市白鷺灣山腳下搶劫了一名行人,那時他隻有14歲。我們猜測,他可能覺得自己作案時未滿16周歲不用被處罰,所以才把這起案件說了出來,可事實上,搶劫屬重罪,年滿14歲就達到了刑事責任年齡。時隔那麽久,如果是一般的搶劫案,我們不會在意,可紀天說,對方反抗激烈,他用匕首捅了對方左腹好幾刀。”
“羅湖市?”展峰猛地抬起頭,事發地點竟然是他的老家。
“對,紀天小時候曾被人拐賣到那裏,因為是聾啞人,被人嫌棄,所以又被放了出來。”
“我家就住在羅湖市,倒是方便幫忙查一下。”
鄧輝麵露驚喜。“那真是太巧了。我們別的不擔心,就怕萬一被害人被捅死了,那這事可就鬧大了。”
“可是在我的印象中,羅湖市公安局應該沒有類似的命案尚未偵破。”
鄧輝歎息道:“我也知道!為了查清這條線索,我們還專門去過羅湖市,也沒有找到符合條件的案子。我跟明傑尋思,要麽受害人被捅傷後沒有報案,要麽就是他已死亡,隻是屍體至今未被發現。我們也委托羅湖市公安局下發了一條線索協查通報,希望當年的被害人能配合我們公安機關調查。可事情過去好多年了,一直沒有回應。我們就是擔心,會不會是發生了第二種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