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彥一直覺得“亮劍行動”這個名字有問題。什麽叫亮劍?明知不敵,也要亮劍,那意思就是我就算知道自己不行,也得掙蹦一下。以這種態度打擊涉毒犯罪,顯然是不合適的。起碼應該叫個“秋風行動”或者是“雷霆行動”才好。譚彥覺得這幾年起得最好的代號就是公安部的“獵狐行動”了。他曾試著向郭局提過這個代號的問題,但郭局卻一笑了之。後來他才得知,這個代號壓根就不是郭局起的,而來源於省廳的周副廳長,於是就閉了嘴。
下午一點半,宣傳處的全體人員在小會議室開會。老趙和老龐是兩個大煙筒,會開了沒多久,屋裏就已經雲山霧罩了。譚彥起身開窗通風,小曲也正抬手,兩人手一碰,差點把窗前的文竹碰到地上。小曲一緊張,站在譚彥身後挺尷尬。譚彥每次看到小曲,都不禁回想起自己剛參加工作時的樣子。那時和自己同屆的還有一個外地孩子,做事的積極程度全方位地碾壓自己。領導一抬手,他就知道遞什麽材料;領導在辦公室一喊:那個誰!那哥們立馬就飛奔過去,弄得就跟譚彥不會來事一樣。但後來譚彥也想明白了,不就是當孫子嗎?誰不會啊。於是便朝著這哥們的標準窮追猛打,領導一抬手,他也遞材料;領導一張嘴,他也飛奔。但在一次科室聚會上,這哥們卻徹底把譚彥擊沉了。那次領導吃完飯起身要走,這哥們立馬從衣架上搶過外套,直接幫領導穿上了。那一刻,譚彥的鬥誌消失,他事後深思,自己再努力也做不到那哥們的程度。幫領導拿衣服可以,但幫領導穿上,自己卻絕對不會。這兩者的界限就是,一個是下級,一個是奴才。譚彥就是不幹了也不會當奴才。後來這哥們又攀了高枝,借著師兄師弟的關係調到了市委政法委,後來又去了省委政法委,前幾年的時候已經躍居正處級。譚彥心理落差挺大,但卻一直堅守著自己“不給領導穿衣服”的底線。又沒過多久,這哥們折了,他上邊的大領導貪汙受賄,他是白手套之一。大好的前程毀於一旦,奮鬥之路也至此告吹。哦,對了,他被抓的時候,職位也僅僅是個秘書。所以每逢小曲笨手笨腳,譚彥會多一些寬容,同時也在琢磨,現在這幫孩子,是不是因為工作環境好了,就變得鈍了呢?想到這裏,他又不禁想起廖樊的那個口頭語,“都給我銳起來、敏起來”。對,幹工作,既得銳更得敏,要是鈍了,遲早會被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