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鬼市”,其實並沒那麽神秘與可怕,算是夜市的一種,隻不過,現在的夜市賣燒烤啤酒,以往的“鬼市”以售賣估衣(舊衣服或用料差、做工粗的新衣服)和文物古玩為主,也參雜著一些魚目混珠、來曆不明的小商品。
說去“鬼市”,不能說去,亦不能說上,更不能說逛,得說“趟鬼市”,這“趟”字有學問,水深水淺,水急水緩自己趟著試,有摸著石頭過河的意思。至於這“鬼”字的解釋,一是市場詭詐,充斥著假的、來路不明的、非法的東西;二是“鬼市”在深夜或淩晨開市,天一擦亮就像晨風吹霧一樣自然散去,來無影去無蹤,無人組織亦無人管理。鬼市昏暗,有的攤主會帶個馬燈,有的就隻借月亮之光,來趟鬼市的人,有的帶個手電筒。漆黑的夜裏,隔遠了看,這些微小的燈光倒真有幾分鬼火的感覺,穿梭於之中的人群,也像是鬼影。
鬼市進行著很多見不得人的交易,比如,一些大戶人家的子弟、傭人偷拿家裏的古董出來倒賣;還有剛得手的小賊急著把東西脫手。所以,這裏有個不成文的規定:燈光隻能用來照貨物,不能照人臉。鬼市也有講究,看貨不問貨,不能問哪兒來的哪兒得的,看好一手錢一手貨,兩清以後轉身掉頭就可以不認賬。
因此,鬼市是撿漏的最佳場所,有人在鬼市上花幾塊十幾塊的買到過價值連城的寶貝;卻有更多人買到假貨,連孩子都有“假”,本來是買兒子,交錢抱回家洗幹淨一看才知是個丫頭。
除了買賣東西,鬼市上還流傳著很多傳說,今天就給大家講一起“人頭奇案”。
1947年冬天,天津西廣開地區,這天,鬼市一個姓何的小販,出攤時看到前邊不遠處有個包裹,用手一摸圓滾滾的,細看這包裹的用料也很不一般。他以為裏麵裝著什麽寶貝,顧不上擺攤了,趁沒人看見,抱著包裹就回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