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學旬刊》第四十一期雜談上見到鄭振鐸君的一節話,很有意思。他說,
“鼓吹血和淚的文學,不是便叫一切的作家都棄了他素來的主義,齊向這方麵努力;也不是便以為除了血和淚的作品以外,更沒有別的好文學。文學是情緒的作品。我們不能強歡樂的人哭泣,正如不能叫那些哭泣的人強為歡笑。”
許華天君在《學燈》上《創作底自由》一篇文章裏,也曾有幾句話說得很好,
“我想文學的世界裏,應當絕對自由。有情感忍不住了須發泄時,就自然給他發泄出來罷了。千萬不用有人來特別製定一個樊籬,應當個個作者都須在樊籬內寫作。在我們看起來,現世是萬分悲哀的了;但也說不定有些睡在情人膝頭的人,全未覺得呢?你就不準他自由創作情愛的詩歌麽?推而極之,我們想要哭時,就自由的哭罷;有人想要笑時,就自由的笑罷。誰在文學的世界上,規定隻準有哭的作品而不準有笑的作品呢?”
以上所說的話都很確當,足以表明文藝上統一的不應有與不可能,但是世間有一派評論家,憑了社會或人類之名,建立社會文學的正宗,無形中厲行一種統一。在創始的人,如居友,別林斯奇,托爾斯泰等,原也自成一家言,有相當的價值,到得後來卻正如凡有的統一派一般,不免有許多流弊了。近來在《平民》第一百九期上見到馬慶川君的《文學家底愉快與苦悶》,他的論旨現在沒有關係可以不必討論,其中有一節話卻很可以代表這一派的極端的論調。他說,
“……若不能感受這種普遍的苦悶,安慰普遍的精神,隻在自己底抑鬱牢騷上做工夫,那就空無所有。因為他所感受的苦悶,是自己個人底境遇;他所得到的愉快,也是自己個人底安慰,全然與人生無涉。換句話說,他所表現的不過是著者個人底榮枯,不是人類公同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