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小招說:魏晉南北朝

第113章 一切為了民族大融合

太和十八年,公元494年十二月二日,孝文帝下詔禁止士民穿胡服,規定鮮卑人和北方其他少數民族人民一律改穿漢人服裝,朝廷百官改著漢族官吏朝服。

幾天後,又下詔免除遷戶三年的租賦,鼓勵他們在政府新授給的土地上耕種;他們中的許多人還被選為羽林、虎賁,充當禁衛軍。

之後,他又召集群臣,商議禁絕胡語。

-----連家鄉話都要禁止,這是徹底漢化到了什麽程度!

公元495年六月,孝文帝正式發布詔令:“不得以北俗之語,言於朝廷,若有違者,免所居官。”

當月,孝文帝又發布詔令,規定遷到洛陽的鮮卑人,死後要葬在河南,不得還葬平城。於是,從代郡遷到洛陽的鮮卑人全都成為河南郡洛陽縣人。

孝文帝又依據古代《周禮》中的製度,下詔去長尺,廢大鬥,改重秤,頒行全國。太和十九年,公元495年八月,洛陽金墉宮建成,詔令在洛陽城內設立國子學、太學、四門小學。九月,新都營繕工程初步告竣,平城六宮、文武全部遷到了洛陽。

公元496年正月,孝文帝下令改鮮卑複姓為單音漢姓。他在詔令中說:“自代郡遷到洛陽的諸功臣舊族,姓或重複,都要更改。”於是,皇族拓跋氏改姓元氏,改拔拔氏為長孫氏、達奚氏為奚氏······其餘所改,不可勝紀。

他為了使鮮、漢兩族進一步融合,孝文帝還大力提倡鮮卑人與漢人通婚。他帶頭納漢族大士族的女兒以充後宮,並親自為自己的弟弟聘室漢人女子。

他的這一係列的做法,使得了鮮卑的經濟、文化、社會、政治、軍事等方麵大大的發展,同時緩解了民族隔閡,史稱“孝文帝中興”。

但也遇到不少阻力,首先就是來自太子元恂。

公元496年八月,孝文帝巡幸嵩嶽,皇太子元恂留守金墉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