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大秦的榮耀:法家密碼

第三十章 想通了

彼時六國刑律,或嚴或寬,但在司法程序上,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隨意。法官沒有可遵循的行為規範,無指導性的規程,導致審理過程常取決於法官的性格和喜好。法官的自由裁量權太大,尤其是審理過程太隨意,不重視證據的收集和證據鏈的形成,很多時候靠的是法官的直覺。在這種程序下,審判效率當然很高,但差錯率也同樣居高不下。

大秦並非真的沒有刑訊逼供,而是給刑訊作出了明確的範圍限製,要求法官哪怕明知受訊者是謊言,也不要立即詰問,而是等受訊者說完再詰問,通過反複詰問,令受訊者辭窮,而受訊者還不停改變口供的,方可依法拷打,並要在司法文書上載明:以某數更言,無解辭,笞訊某。

同時,注重對證據的收集,以及對現場、屍體等的檢驗。《封診式》中有大量現場勘驗記載,證實在當時,現場勘驗、屍檢等已經成為常態。

此時的秦國,已經在司法製度上不僅僅領先於七國,同樣也是領先於天下,清晰明了的法官審訊規範,以及對誣告的處理,表明秦國已經注意到了冤獄對民眾的傷害極大。況且處罰再重,如果所處罰者是無罪之人,再有威嚴也不可能起到禁止罪惡的作用,因此“寧縱勿枉”,這一點領先了時代兩千年!

這是大秦數千年依然值得大書特書的榮耀。

離軒侃侃而談,言及秦國律法在防止冤獄上的重要作用,也不免有自豪感升起。如今離軒為文無害,巡查冤獄正是其本職。這段時間來,他查閱無數案卷,幾乎沒有什麽案件有明顯的漏洞,最多隻是在細枝末節存在瑕疵,不影響案件的定性和量刑。

“好吧,你說得對。”朱家站起身來,“去吃羊肉?”

“哈哈,好,我請你。”離軒笑道。

“你是我的飯碗,你不請我誰請我啊?”朱家嘻嘻笑道。離軒要往朱家腦門來一記爆栗,卻被朱家躲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