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權臣當國

第八十九章 陷阱

梁國公府呆不住了,房艾尋思要不要分戶,嗯,官方詞匯叫別籍。

但是,十惡不赦大罪第七曰不孝,謂告言、詛詈(lì)祖父母父母,及祖父母父母在,別籍、異財,若供養有闕;居父母喪,身自嫁娶,若作樂,釋服從吉;聞祖父母父母喪,匿不舉哀,詐稱祖父母父母死。

《康律》第一百五十五條:諸祖父母、父母在,而子孫別籍、異財者,徒三年。

大康的律法,根源上就不讚同分戶,免得子孫不孝,無人養老。

即便長輩仙去了,在二十七個月的居喪期間,同樣是不可以別籍的。

大道理是對的,就是子孫被催婚時,連躲的地方都沒有。

這就造成了大康普通一戶人家,普遍在十口左右,有別於前朝的小門小戶、三五口之家。

當然,別籍的律令,還是有操作空間的,就是難度係數略高。

皇帝禦賜府邸,以功令人單獨別籍成戶,理論上還是可行的。

“看看,大理寺少卿府上的小娘子,清秀可人,擅長詩書,與郡公最般配了。”

“呐,殿中監竇氏的小娘子,胯大好生養。”

“涼國公府上的幼女,別的都好,就是這眼窩特深。”

最後這個,是粟特人特征。

當然不可能是請諸位小娘子上門鑒賞,隻是盧明珠請了雍州戶曹的官媒上門,給房艾看圖。

後世有照騙,這年頭同樣的圖騙。

明明是地不平,畫出來是一腳踏石頭上;

明明是獨眼,畫出來是眯眼射箭。

當然,房艾的身世,不是官媒得罪得起的,太誇張的圖片也不敢拿出來,頂多是些雀斑沒了的圖冊。

“這是河南房氏的小娘子,年方二八……”

房艾跳了起來,聲音森然。

“《康律》第一百八十二條:諸同姓為婚者,各徒二年。緦(sī)麻以上,以奸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