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大周一品敗家子

第145章 洗罪銀,為民請願!

縣衙大堂上肅殺威嚴。

項燕坐於案牘之後。

那位姓李的官員如同在給自己心裏打氣般,傲然立於堂下。

項燕低頭看著李老管家剛呈上來的各種材料,然後突然開口道:

“李大人是江東這邊的官員,開元三年考上的進士,於次年回鄉做官的是吧?”

李姓官員脖子一硬:

“是,那又怎樣?”

“哦。”項燕道,“沒什麽,我的意思是說,既然是進士出身,那想必對大周律法也很是精通了。”

“我這邊就想請問一下,在大周律中,殺人罪分為幾種啊?”

李姓官員顯然不知道殺人罪竟然還分類型,頓時露了怯,愣在當場答不上來。

項燕也不嘲笑他,認真做起科普。

“在先秦時期,將殺人稱之為賊,舜時有‘殺人為賊’的記錄。”

“《左傳 ●昭公六年》說:“殺人不忌為賊”。在當時,殺人將被處以極刑。”

“到西周時,殺人不僅要被公開處死,而且要陳屍三日示眾。”

“秦律則根據殺人的具體情節,將殺人罪區分為賊殺(故意殺人),盜殺(因盜殺人),擅殺(尊殺卑,主殺奴),鬥殺(過失致人死亡)等,並根據不同的情節來分別量刑,體現出較高的立法水準。”

“而到了大周,則進一步區分了犯罪既遂,未遂,單獨犯罪與共同犯罪。”

“把人類政權有關殺人的法律規定推向了一個新的高度。”

“真是可喜可賀,可喜可賀啊。”

項燕說完,再看李姓官員,隻見那人臉色陰晴不定,不知道在想些什麽。

項燕便問道:

“李大人啊,我這邊查到記錄,七年前入你府中下人二十三人,而現在卻隻剩十六人還在任職,請問那消失的七人,該對應大周律法中的哪種殺人類型啊?”

李姓官員咬死不承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