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華活了73年,雖說一輩子沒出過慶家村,但心態已經隨著年齡而發生轉變。
她喜歡錢,勝過怕死。
窮慣了嘛,自然覺得錢比命重要。
所以,陳盞的話,她一句都沒聽進去。
給錢?
不如要她的命吧。
而且李春華有個小心思。如今慶喆已經死了,但他留了個孩子在人間。隻要她手裏有錢,就可以接濟那母子兩人。
但要是直接把錢給李煥和慶泓呢?
他們拿了錢,拍拍屁股走了,誰還記得她李春華是誰?
“……”
另一邊,慶合和張燕不同。
都說一個被窩裏睡不出兩種人,果真不假。
此時在陳盞的殺氣重壓下。
夫妻倆對視一眼。
仿佛就那麽神乎奇技般的,聽到了對方的心裏話。
‘要錢,沒有。’
‘要命嘛……也不想給。’
可形勢比人強,夫妻倆知道,他們的命都在陳盞手裏攥著呢。陳盞想殺他們,就是動動手指、吹口氣那麽簡單。
那七、八個青壯小夥,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先前有多麽叫囂。
死的就有多慘……
無奈之下,慶合輕輕向張燕眨了眨眼。
隨後一努嘴。
嘴“指”的方向,正是二狗子慶鼇。
“娘子,願意陪我賭一次嗎?”
“夫君,為了錢……為了你,我願意。”
“好!”
慶合重重點頭,深吸一口氣,胸中豪情萬千。作為一個丈夫、一個父親、一個家的頂梁柱,今天,他必須拚一次命。
臉?
不要了。
親娘?
也不要了。
親哥唯一的孩子?
統統不要……
想到這裏,慶合對陳盞大喊:“我明白了,其實慶泓是你的種,對不對!?”
“說什麽胡話!”李煥悲憤道。
“怎麽,我說錯了嗎?不然的話,他為什麽要幫你們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