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麵說了公司要為大眾服務,要回饋社會,但並不表示我們就要無下限地放低利潤標準。我是商人,我們公司存在的目的就是利潤,倘若利潤小到公司成了公益性服務機構,那麽公司就實在沒有存在的必要了。
一個公司的利潤並不完全屬於某個人,所以,我們不能根據個人的喜好和意願來做出決定。通常來說,我們要考慮三方麵,即管理者、生產者和消費者。前者用於保證公司的穩定發展和良好狀態,第二者促使工人享受生活並積極工作,第三者給消費者帶來福利。
但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大部分的老板都隻考慮到了自己的利潤。他們信奉“隻要能得到就好”,隻要能夠不斷提高價格,從消費者手裏奪取更多利潤,他們會毫不吝嗇地漲價。在生產和銷售過程中需要的所有費用,他們都會強加到消費者身上。不得不說,這些人是名副其實的投機分子,也是最應該降低價格的商人。
然而,我們這樣期望是沒有用的,你哪怕對他們苦口婆心地說上三天三夜,都不一定能夠讓他們有所動容。因為他們隻認錢,隻關注自己銀行賬戶裏的數字,除此之外,在他們看來,一切都是浮雲。
這種人,你讓他去削減10%或20%的工資,他會非常痛快,但你要讓他削減10%或20%的利潤,那真是比殺了他還痛苦。這種人是成不了大事的,即使他的公司現在蒸蒸日上,他也堅持不了多久,因為這樣隻會剝削工人和消費者利益的公司,其壽命永遠都不會太長。
一個真正的企業家,應該有更高更遠更宏觀的視點和認識,能夠從整體上認識社會各方麵的利益,並為社會做出一定的服務和貢獻。這也是我管理公司的一貫宗旨。
在我們的公司,利潤並非股東的囊中之物,而是一方麵為社會服務,一方麵留作公司資金。當然,最大部分是作為公司的流動資金而存在。因為我不想拿公司的控製權去冒險,否則,我多年的努力和奮鬥就成了為他人做嫁衣,這不是我想要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