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銅錢”“石頭、剪刀、布”等博弈相對簡單,而且它們之間的廣闊形式和正規化並無本質性的差別。但是,接下來我們所要講到的是一種形式更加廣闊的博弈,因為這些博弈中的局中人有若幹個“著”,這就意味著在這些博弈中,廣闊的形式和正規化的過渡之間變得更加豐滿而有意義。
我們會對撲克中的博弈進行嚴格的討論,而實際過程中的撲克相對複雜,但是我們又想進行極其細致的討論。在此種情況下,可以對其進行一些簡化處理,甚至是進行一些根本性的“改變”,方便我們對其中的博弈情況進行研究。基於此,我們對撲克的所有修改都會保留其最初的基本性質和觀念。
實際上,撲克可以由任意人數參與,但是我們所要研究的是零和二人博弈,因此我們將參與撲克的人數規定為兩人。
進行撲克博弈之前,我們將從所有的牌中拿出5張撲克牌給賽局中的每個人,在此種情況下,每個人所獲得撲克牌的組合會有2598960種,這種情況下,我們將其稱為一“手”牌。此時,每個人將自己所獲得的撲克牌按照從大到小的順序進行排列,按照我們的前提規定,即每個人一“手”牌的大小對應的是撲克牌的強弱。
其實,撲克牌在實際的玩法中有很多種,或者可以說它有多種變形,我們可以將是否換牌作為區分其是何種博弈的參照點,即“換牌”博弈與“不換牌”博弈兩種。
在“換牌”博弈中,參與賽局的局中人可以換掉自己手上的某張撲克牌,或者換掉手上的所有撲克牌,而且這種換牌的方式是“千奇百怪”的。在某些換牌變形中,局中人手中的一“手”牌,往往是在同一賽局中相繼獲得的。相對來說“不換牌”博弈相對簡單,即在同一賽局中,必須保證自己手上的撲克牌不發生變化。因此,我們為了在研究過程中偏向簡單,所以隻研究“不換牌”博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