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說,若要研究零和三人博弈,需要我們把研究的重心放在其中一個局中人在博弈賽局中所有可能出現的情況上,一方麵他有可能與其他的局中人建立合作關係,另一方麵他有可能與其他的局中人對立。換言之,我們需要將研究的注意力放在其中一個局中人可能做出的所有策略上。我們對其進行合夥的可能性簡單進行分析和研究,即其中的一個局中人會選擇另外兩人中的哪一個人建立合作,或者聯手“攻擊”其中的哪個局中人。
為此,需要建立一個零和三人博弈的模型,其中最主要的影響因素是找到其中合夥的可能,即合夥是博弈賽局中,所有局中人之間會建立何種關係的可猜想的目標。
對此,我們可以假設,在零和三人博弈的賽局中,可供其中一個局中人選擇的合夥情況隻有兩種,因為在此博弈賽局中,除了他自身外,隻剩下兩個局中人。這就意味著,他隻能與剩下的兩個局中人之一建立合夥關係,以此來對付剩下的另外一個局中人。
針對這種情況,需要用零和三人博弈進行細致、清晰的闡述。由於其中包含了多種較為複雜的情況,諸如參與博弈的三個局中人,其中之一進行選擇時是否有必要做出此種策略的餘地,或者說其中的某個局中人建立同盟關係的可能性隻有一種,那麽在何種情況下可以將它看成一次合夥呢?這是我們不能直接做出解釋的地方。
根據博弈的規則,在博弈賽局中,一個局中人隻能按照一種策略選擇進行行動,它的本質告訴我們:與其說局中人建立合夥關係,不如說這是其中某個局中人的單方麵的策略選擇。雖然在現階段的研究中,這些概念都是比較模糊、不明確的,但是它們都將起到決定性作用。
關於零和三人博弈中,其中的一個局中人會做出的幾種策略選擇,它們與剩下的局中人之間有著怎樣的關係,這些問題在目前來看研究起來比較困難。簡言之,就是在這種情況下,我們並不能確定博弈賽局中的一個局中人有怎樣的選擇,同樣我們也不能確定剩下的局中人有何種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