鬥雞博弈(Chicken Game)這個名詞其實是一種翻譯失誤的產物,在美國口語中Chicken的釋義代表了“懦夫”,因此,它應該是“懦夫博弈”,但是這種音譯的失誤並不影響我們對它的理解。
假設我們設定一個情景,即兩個人狹路相逢。若是其中的一人想要主動行動,攻擊對方,而另外一方則選擇後退讓路,在這種情況下,選擇主動行動的一方便會獲得勝利,即獲得最大的收益。若是雙方都選擇退讓,那麽可以稱為平局;若是自己一直主動出擊,但是對方選擇了退讓,那麽最後的獲勝者就是自己,對方則成為失敗的一方。還有一種情況就是,雙方都選擇前進,結果便是兩敗俱傷。相較這些不同的選擇來看,最好的結果便是雙方都選擇退讓,既不會兩敗俱傷,又不會讓其中的某一方丟了顏麵。
事實上,在這個博弈中,參與博弈的雙方都是平等的主體,假設雙方都選擇主動行動,便相當於通知對方自身已經處在給對方最後的通牒,甚至可以說是相互威脅的狀態。此博弈包含了兩個純策略的納什均衡原理,即其中的一方選擇主動前進,另一方則會後退;或者其中的一方選擇後退,而另一方主動前進。隻是在這兩種決策中,我們不清楚哪一方會選擇進或者退,簡言之,雙方的選擇都是隨機的,其中的所有選擇背後的風險都是無法預料的。
其實,鬥雞博弈除了純策略外,還包含混合策略均衡,即參與者的所有選擇都是隨機的,可能是進,也可能是退。但是,我們對於這類博弈更加關注它的純策略均衡。任何一個博弈,若隻有一個納什均衡點,那麽我們便能夠輕易地預測出此博弈的結果,因為這個納什均衡點就是已知的博弈的結果。反之,當一個博弈有多個納什均衡點時,想要對博弈的結果做出預測,便需要我們了解其中的所有細節信息,諸如參與者究竟是哪一方選擇了進,哪一方選擇了退。根據這些額外的信息,我們才能對博弈結果做出判斷。